芜湖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和调整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项目招标公告
各应标单位:
我局拟对芜湖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和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调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满足资格标准的单位参加,并请于2019年12月2日上午12:00之前将报价表、工作方案等资料盖章密封(一式五份)送至我局耕地保护监督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芜湖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和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调整项目。
二、项目需求:
制定芜湖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调整芜湖市市区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对四县上报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进行技术审查和区域平衡工作。
三、投标单位资格标准: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所承担的项目无重大缺陷或质量问题
具有土地评估资格,有8名以上土地估价师(以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函为准)。
有市级征地补偿标准制订工作经验(提供委托合同)。
四、需提交的报价资料:
1、报价表;
2、工作方案;
3、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基本信息(土地评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报价文件的评审
1、评审日期:2019年12月2日下午15:30。
2、评审地点:市局A319会议室。
3、评审原则:我局将由市局办公室、财务科、驻局纪检监察组、耕地保护监督科和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组成评审小组,在符合采购要求、质量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成交(若出现符合采购要求的2家或以上单位报价相同时,询价小组成员现场投票确定成交单位)。
六、项目控制价:10万元以内。
七、成果要求:2019年12月10日前须完成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同时做好对四县上报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进行技术审查和区域平衡工作。经市政府初审、广泛征求意见及平衡后报省厅进行技术审查。
2020年1月15日前须完成评审验收工作,根据省厅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测算成果,组织开展听证、专家论证、向社会公示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政府。
八、采购人名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潘浩 电 话:3115198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