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县(区)域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3 17:22 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陶刚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局(分局):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市、县(市、区)域自然资源管理和事业发展中的科学决策及咨询作用,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区)域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方式

采取专家自愿到所在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名,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审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无不良行为和信用记录。

(二)学术端正,热心为自然资源管理事业服务,能客观、公正完成咨询、论证和评审等工作。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和有关研究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四)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业调研和指导工作,具有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专家的专业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学科分类和代码》(GB/T13754-2009)进行遴选。

三、其它事项

(一)各推荐单位要对通过初审的专业人员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形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市、县(市、区)推荐专家汇总表》(附件1)及各被推荐人的有关材料,由县、市(区)局汇总一并报市局人教科。

(二)被推荐人员,需登陆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网(http://zrzyt.ah.gov.cn/)在线服务栏进入安徽省自然资源专家库系统,注册填报后,下载有关表格和材料,加盖就职单位公章和个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业绩的佐证材料一式两份报推荐单位,填报人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上报截止时间2020715日。

 

 

2020622

(联系人:李红燕,电话:0553-3121310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市、县(市、区)推荐专家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