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涉企不动产登记收费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23 09:33
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陶刚 浏览次数:
广大不动产登记企业申请人:
为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相关通知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将涉企不动产登记收费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市政府同意,自2020年10月23日起,免收非房地产开发和银行类企业不动产登记费。
二、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并已缴纳不动产登记费的,根据市相关部门审核结果清退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
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退款事宜。
特此公告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