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第26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1 00:00 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作者:国土局 浏览次数:

芜国土秘〔2016202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第26个全国

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

 

各县局、分局、局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做好第2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宣传我国土地基本国策,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和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战略方针,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现就开展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

二、活动时间

2016622(星期三)至626(星期日)。

三、宣传重点

广泛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基本国情国策国法,宣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宣传国土资源系统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耕地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基本国策,把节约集约资源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中之重,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成效;广泛宣传各地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坚守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节约集约用地好模式、好典型、好经验,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宣传严格执法监管,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情况。

四、活动内容

1.开设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站。

624(星期五)8:30-11:00,市局和各分局、局属事业单位,集中在新市口广场(镜湖分局办公楼下)联合开设宣传咨询站,局办公室负责相关宣传资料保障,镜湖分局具体负责宣传站点桌椅、横幅、充气彩虹门的设置。同时,市局法规科、地籍科、矿管科、利用科、审批科、执法监察支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复垦中心、数据中心、各分局派1名同志到新市口宣传站参加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参加人员于8:30前到位。

活动期间,各县局在辖区内主要路段(路口)开设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站(台),并以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宣传口号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加强媒体宣传。

1)市新闻广播电台今日家园栏目播出相关报道,重点宣传我市节约集约用地政策。

2)在市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黄金时段滚动播放第2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及口号。

3)市局门户网站开辟第2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专栏。

4)编印《国土资源常用政策法规汇编》等资料,发送县区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及市直相关部门,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

5)活动周期间,在市政务文化中心一楼主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字幕。

3.订购发放土地日宣传资料。及时订购土地日宣传资料,及时向群众宣传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法规,扩大宣传效果。

各单位开展第26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情况及图片资料,于71日前报局办公室,联系人:周克怀,电话:3115925,邮箱:1719698731@qq.com

 

附件:第2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2016621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6621印发

      共印28

2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管好用好土地资源

3.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4.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

5.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6.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

7.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

8.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

9.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10.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实施总量强度双控行动

11.纪念《土地管理法》颁布三十周年

12.科学规划,合理用地

13.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依法依规保护耕地

14.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

15.大力推进土地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16.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17.严格土地执法督察,坚决查处违法用地

18.推动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地,维护权利人合法财产权益

19.土地是财富之母

20.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