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0-07-01 09:27 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陶刚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年6月24日上午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持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周克怀  

发布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员张进发    综合调控科科长王修全

各位媒体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好!首先,对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新闻界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关心、关注和支持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是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四个阶段(即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基础上,提出“两个延伸”思路,即由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向前延伸至企业用地签约阶段,第四阶段竣工验收向后延伸至不动产登记环节。在项目全生命建设周期中,围绕服务和效率两大主题,通过提前服务,压缩批前准备时间,通过精简审批材料和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审批服务和审批效率的双提升。目前,围绕此项改革任务,我局已相继出台《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规划用地“多证合一、多审合一”工作方案》、《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改革文件,正在全力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下面就我局的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向大家做一介绍。

一、基本目标

20204月底,在现有审批流程中,合并20%的审批事项,调转20%的审批环节,减少50%的申报材料,实现平台通、流程优、材料简、办件快的初步目标。到2020年底实现以“多规合一”一张蓝图为基础,建成“多证合一”、“多审合一”和“多测合一”的并联审批体系。

二、主要做法

1.优化服务做“加”法。

前置两个服务,强化服务围绕项目走。做好项目用地报批环节前的技术服务和工程规划许可前的对接服务。一是项目招商时,分局就与载体单位建立联系机制,了解项目洽谈进度;二是项目签约后,积极介入指导用地报审工作,帮助完善申报材料,提高报审“一次通过率”。三是项目建设单位确定后,对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项目在规划建设中需要的审查材料、技术规定、图纸深化、证后监管、规划核实等方面要求实行一次性告知,实现快速审批。四是建立与市投资促进中心和市企业服务中心日常联动机制,统筹掌握项目信息,实现一个口子进,全程平台管,高效衔接及时推动项目全程审批工作。  

    2.审批流程做“减”法。

优化三项流程,通过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进一步优化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和规划核实阶段的审批流程。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后,审批环节由原先8个减为4个,申报材料由13项减为7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办理后,审批环节由8个减为3个,申请材料由8项减为2项;通过打造“多审合一”流程,用地预审和报批审查由原先各部门之间的“接力跑”变成了“齐步跑”,审批时限也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通过实行承诺制,工程规划许可的审批环节由5个减为4个,申请材料由10项减为4项。在规划核实阶段,通过减少搭车审查、各类证明等多项前置审查内容,申请材料由9项减为2项。通过对原审批流程的优化再造,用地许可、工程建设和规划核实三个阶段总审批事项由13项减并为7项,审批环节由44个减少为24个,申请材料由58项减少为24项,审批时限由73个工作日压缩至39个工作日,压缩比分别为46%45%58%46%,初步实现平台通、流程优、材料简、办件快的目标。

3.制度创新做“乘”法。

充分发挥制度创新在审批制度改革中提高审批效率的倍增效应。对工业项目,通过“事先作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推行“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改革。对小型建设项目,实行“拿地即开工”,对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范围内临时售楼部,建设规模1500平方米以下、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仓库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出具承诺后,直接审批规划方案并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制,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特性、规模大小、工程内容,梳理并明确可以不办理的审批事项清单,免除一批不必要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事项。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和满意度,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全面启用,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高频业务实现全域通办,

4.权限下放做“除”法。

进一步下放审批和承办权限。我局在已将省级开发区规划管理权限委托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的基础上,继续下放审批和承办权限,将工程类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核发工作交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承办,工业类项目土地出让工作也委托由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承办。对工业项目,实现成交即发证,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交地即开工,出让合同签订后同步开展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批、支付出让价款等相关工作,完成交地同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即登记,竣工验收后即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含厂房)。在下放审批和承办权限同时,确保承办单位“接得住、管得好”。对承接下放审批事项的机关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保障审批高效运行,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5.强化审批信息共享,推进信息平台建设

实现审批信息平台的内通外联。自然资源系统内智慧规划综合信息平台、金土工程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向外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平台、省厅智慧资源系统对接,通过平台系统实现数据审批,减少纸质资料流转。加大信息共享力度。能通过政府内部信息共享取得的资料,不再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前期已经取得并且没有变化的材料,也不再要求重复提交。通过前期梳理,目前我局政务服务网104项政务服务事项共有563件申报材料,平均申报材料为5.4实现信息共享,则平均申报材料可实现为3.5件。

三、取得成效

1.实现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两证合一”审批。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原为两个审批事项,改革后,实行“两证合一”审批20205月,我局为四褐山公交首末站核发首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两证合并办理后,较改革前办理环节减少50%,所需的报件材料减少46%,办理时限减少37.5%,审批的质量和效率都得到快速提升。

2.实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不动产权证“三证同步”核发。618日,汀棠地块配套学校的建设单位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窗口,一次性领取到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不动产权证》,从申请到拿证,仅用时不到4个工作日,将原来需要3次申请、3个部门办理、14个工作日才能办结的证书全部拿到手中。建设单位负责人感慨“这次办证,让我切实感受到政府部门为群众服务、优化办事效率的决心”。

3.推行告知承诺制,实现“拿地即开工”。对工业项目、建设规模1500以下、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仓库等小型项目,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承诺所报项目规划方案符合审批条件且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前提下,审批部门直接审批规划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范围内临时售楼部,建设单位签署承诺书后,直接领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9日,芜湖荣盛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承诺方式,领取了售楼部《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往需要45个工作日办理的证件,现在用时不到1个小时,大大缩减了审批时间,避免小建筑、大审批的繁琐程序,

4.开展工程规划许可前的对接服务,加快方案审批速度。在地块项目建设单位确定后,我们就及时联系建设单位,对项目在方案报审过程中需要准备的材料、审批流程、技术规定、图纸深化、证后监管、规划核实等内容进行解释和告知。今年以来,我局已相继召开了经开区梦溪路以东纬二次路以南1#地块(2002号宗地)、经开区高速东入口地块(2003号宗地项目)和大龙湾5#地块提前服务对接会,大大加快方案审批进程,获得了企业好评。

5.不动产权证实现“全域通办”,推行“电子证照”。为打破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属地管理障碍和地域局限,20205月,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关于实施芜湖市不动产登记“全域通办”有关事项的通知》(芜自然资规〔2020181号),依托市、县不动产登记系统开发现状,开通异地受理权限,企业、群众可自主就近选择市、县(市)登记大厅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域通办范围主要是高频发生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和转移登记,目前市本级已与芜湖县对接完成抵押登记“全域通办”试点调试,并办理抵押登记8件。推行不动产权证“电子证照”。2020428日起,我市市区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新版电子证照,包括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版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截至622日,不动产权证(428日后增量)制证21092本( 含初始登记证电子证照 4453本),不动产登记证明增量制证8521份;428号之前存量房的不动产权证电子证照520367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