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为强化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与刚性管控作用,科学引导三山片区的开发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三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使本次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城市发展实际,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现将《三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1年4月7日—2021年5月6日
二、公示载体: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zrzyhghj.wuhu.gov.cn/。
为更好征求广大市民意见,方便市民了解规划,本次规划方案将在市规划展示馆、三山经开区管委会进行现场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芜湖市政通路66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A303室,邮编:241011,电子邮箱:390829418@qq.com。
2、有效反馈意见须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
咨询电话:0553-3119013,联系人:叶工。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6日
《芜湖三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第一章 总则
第01条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的讲话要求,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契机,以《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8年修改)为指导,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践行新时代营城理念,引领龙湖新城发展,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宜居宜游的生态型现代城区。
第02条 法定文件
芜湖三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是指导片区内土地使用和各类建设的法定文件,指导片区的规划和建设管理。
第03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芜湖三山片区,规划范围北至五华山路和峨山西路,东至规划资福河路,西至官河路、峨桥路,南至长江南路,总规划用地面积为965.86公顷。
第04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3)《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8年修改);
(4)《芜湖城市景观风貌规划暨总体城市设计》;
(5)《芜湖市城市单元划分及整体性控制研究》;
(6)《芜湖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6-2030年)》;
(7)《芜湖市中心城区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规划(2019-2030年)》;
(8)《芜湖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18版)》;
(9)《芜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
(10)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二章 目标定位
第05条 发展定位
芜湖三山片区的发展定位为“更生态、更繁荣、更宜居美丽的山水荟客厅•活力新中心”。
第06条 功能定位
规划将芜湖三山片区打造为芜湖城市副中心、龙湖新城中心、宜居宜游的生态型现代城区、苏皖创新开放综合服务节点。
第07条 人口规模
芜湖三山片区规划范围内常住总人口规模约为10-15万人。
第三章 土地利用
第08条 空间结构
规划范围内形成“两轴两心四区”的空间结构。
两轴:即磨山路综合提升轴、龙湖路跨江联动发展轴。
两心:即都市综合服务中心、龙湖国际交往中心。
四区:即1个滨湖研创区、2个生态智慧社区、1个康养宜居社区。
第09条 用地构成
芜湖三山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65.86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为910.30公顷,占总规划用地的94.25%,依托主导功能,形成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六大类用地并预留规划留白用地(KX)。
在三山片区鼓励多元化的土地复合使用。
第10条 鼓励增加战略留白用地
为应对城市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为重大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预留空间,为提高规划弹性适应能力,规划于五华山路和龙湖路交叉口预留留白用地,该区域应以产业功能为主导,不应用于住宅项目开发,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公共绿地的布局在控制单元内统筹考虑,具体用地性质与功能布局应根据未来发展需求进一步研究确定。
第四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11条 道路系统
规划区内道路系统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路网体系,其中主次干路形成“五横五纵”的骨干道路系统。
通过尺度宜人的城市街道,形成开放活力的城市街区,保障城市交通微循环;以服务人为中心设计城市街道,保障交通出行,促进社会交往,构建小街区、密路网的路网体系。
第12条 公共交通
规划布局“快线+干线+支线”三级公共交通网络,快线运行速度快、站间距大,服务长距离机动化联系;干线串联组团和社区中心,服务中距离出行;支线根据需求灵活组织运营,支撑公交干线客流集散,或在一定区域内独立运行。
规划市区轨道交通3号线沿奎湖路 磨山路敷设,轨道中心线两侧各40米预留轨道线位走廊。规划具体线位以最终批准的相关规划为准。
第五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13条 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承担三山片区综合服务功能,同时承担部分城市级公共服务需求。规划范围内结合现状区政府及西湖湿地公园打造区行政文化中心;结合龙湖公园及龙窝湖打造研发商务中心;结合区内水系建设特色商业街区;依托现状大学及三山长寿中心等设施打造文化康养休闲区。同时在居住组团中心及交通便捷地区布局行政管理设施、文化设施、科研院所、体育场馆、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
第14条 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
街道级公共设施满足10-15分钟生活圈的服务需求,服务半径以1000m为宜,其服务范围约6-7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5-10万人。布局街道级党群服务中心、派出所、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中、小学、养老服务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地、便民商业中心等。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围绕街道服务中心、公园绿地、公交枢纽等布局。
第15条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级公共设施满足5分钟生活圈的服务需求,服务半径以300m-500m为宜,其服务范围约1-2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1-2万人,配建社区级党群服务用房、文体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多功能运动场地、养老服务站、幼儿园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社区中心与公交系统及慢行系统紧密联系,与其他建筑复合建设,一般不独立占地,社区级公共设施结合社区中心、公园绿地、交通便捷地区进行布局。
第16条 基础教育设施
基础教育设施按照服务半径和居住人口分布情况布局,其中幼儿园服务半径300m、小学服务半径500m、初中服务半径1000m,共设置1所高中、3所初中和6所小学。
第六章 绿地景观
第17条 景观结构
规划通过连水脉、筑绿网,构建“一心、二带、三廊、多点”的多级绿地景观格局。
二心:即西湖公园景观中心;
二带:依托南北向两条水系构建活力碧带;
三廊:依托东西向三条水系打造滨水绿廊;
多点:各个邻里生活节点。
第18条 绿地系统
以分级配置、均衡布局、慢行联系为原则,在规划区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营造“园在城中”的绿色生活环境。
第19条 城市公园
规划重点打造西湖公园城市公园,满足10-15分钟绿色城市生活圈需求。
第20条 社区公园及带状绿地
社区级公园满足5分钟绿色社区生活圈需求,宜与社区中心统筹建设,并考虑居民活动需要,同时沿水系布局带状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