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为强化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与刚性管控作用,科学引导城东地区的开发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使本次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城市发展实际,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现将《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1年4月7日—2021年5月6日
二、公示载体: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zrzyhghj.wuhu.gov.cn/。
为更好征求广大市民意见,方便市民了解规划,本次规划方案将在市规划展示馆和鸠江区政府进行现场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芜湖市政通路66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A314室,邮编:241011。
2、有效反馈意见须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
咨询电话:0553-3122770,联系人:高工。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6日
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编制背景
国家区域战略新部署下,芜湖的城市地位提升,整体发展战略调整。2019年12月,《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颁布,芜湖由“融入长三角”变成“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心区城市”,承载区域中心城市的使命。
城市跨江发展的快速期到来,城市各组团片区的功能转变。2011年起,伴随行政区划的调整,芜湖市开始进入跨江发展策略的规划探索阶段,芜湖市各组团的职能定位与空间发展也随之变化;新一轮区域战略调整和区域交通格局重大变革背景下,规划片区的定位、功能和城市形象亟需承载落实新的规划思路,应对大背景要求。
规划片区处于适应时代需求与落位既有规划的关键节点,亟需整合提升。为贯彻落实《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发展意图,适应新形势下城市发展需求,统筹城市优势资源,助力城东片区的位势提升,特制定《芜湖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芜湖城东片区控规)。
第二条 规划指导思想
按照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上位规划意图。明确城东片区战略定位、发展目标、规模结构和空间布局,建设资源集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充分考虑规划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强化控规成果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规划编制中体现政策管理与实施引导,使控规成果能够更好地为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服务。
第三条 规划原则
关注生态,尊重自然。构筑与区域相协调的生态安全格局及优美景观环境。
疏密有序、高效畅通。鼓励集约高效的复合开发,强调紧凑布局的用地模式,适度提高土地的混合使用,提高城市活力及生活便利性。
以人为本,公平均享。以开放、共享理念为指导,将城东片区建设为服务完善、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新区。
兼顾弹性、保障刚性。在保证具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性规定顺利实施的同时,也为规划管理和深入的实施预留适度弹性。
第四条 规划范围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范围东至沪渝高速,南至青弋江,西至云从路-中江大道,北至神山路-赤铸山路。规划总面积1251.44公顷。
第五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第二次修订)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版)》(GB 50180-93)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
(5)《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12及2018修编版)
(6)《芜湖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18年版)
(7)《芜湖市城市单元划分及整体性控制研究》
(8)《芜湖市中心城区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规划(2019-2030 年)》
(9)其他规划及国家、地方法律、规范
第二章 总体定位与发展规模
第一节 总体定位
第六条 城东片区定位
规划形成以创新办公、文化休闲、人居示范三大功能引领,与老城中心联动发展的城市新中心。
第七条 空间结构
规划整体形成“两轴三带多片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两轴”是指延续政务中心轴线的创新政务智慧轴和沿扁担河的旅游休闲文创轴。
“三带”是指联络两条纵轴,而形成的三条基于城市重要功能空间的城市绿色悠游联络带、城市休闲活力联络带和城市滨水风情联络带。
“多片区”是指围绕“创新办公、文化休闲、人居示范”三大功能的多个城市片区。
第八条 建设目标
建设城东片区成为弥补科技创新、提升旅游服务的 “创新汇智地”,示范高品质多元复合功能的“生态人居城”。
第二节 发展规模
第九条 规划人口规模控制
规划城东片区可容纳居住人口12.12万人,就业人口1.26万人。
第十条 总体建设规模
合理控制建设总量,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规划片区内总体建设量控制在829万平方米。
第三章 土地使用规划
第一节 土地使用要求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标准
规划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码均以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为基本依据,同时,参考《芜湖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18年版)》。本规划用地性质一般划分至小类。
为保障城东片区用地开发的灵活性与弹性,增加F类混合用地,并细分居住混合办公,办公混合商业等,城东片区各地块的开发改造建设,应符合本规划图纸和图则所规定的用地性质。
第十二条 土地主导功能
规划城乡用地(H)面积为1251.44公顷, 其中城市建设用地879.55公顷,依托主导功能,形成七大类用地。包括: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混合用地(F)、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公园绿地(G)。
第二节 单元管控
第十三条 规划管理单元
依据城东片区建设实际情况,衔接既有上位规划,便于后续规划管理,本次控规继续沿用《芜湖市城市单元划分及整体性控制研究》的单元划分,城东片区共跨越5个控制单元,编号分别为中心组团的ZX-17、ZX-18、ZX-19单元,以及城东组团的CD-03、CD-12单元;其中,独立成单元的为ZX-18、CD-12两个单元,ZX-17、ZX-19、CD-03为已有部分建设单元。并将单元进一步划分为18个街区。
第四章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一节 规划原则
第十四条 统一规划、统筹兼顾原则
在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及布局框架下,充分考虑城东片区发展需求,对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优化整合现有服务设施,预留未来发展需求,推进设施共建共享,发挥公共服务设施综合效益。
第十五条 分级配置、均衡布局原则
构建分级分层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各级服务设施功能,最大限度发挥公共资源的效率。针对不同等级服务设施的服务需求,采取集中设置与就近设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布局,保障公共服务的均衡共享。
第二节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第十六条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
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芜湖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18年版)》的要求,规划按照城市级、片区级、街道级、社区级共四个等级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第十七条 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
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以承接上位规划要求,补足城市公共服务需求为原则进行配置。规划设置7处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1处文化中心、2处医院、2处社会福利设施、1处老年大学、1处高中。
第十八条 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承担城东片区的综合服务功能,规划设置4处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1处文化设施、1处全民健身中心、1处片区医院、1处养老院。
第十九条 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
以步行10~15分钟范围为参考,500~1000米为服务半径,城东片区规划构建2个10~15分钟生活圈,每个生活圈的服务人口约3-5万人。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满足10~15分钟生活圈的服务需求,布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文化活动中心、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院、菜市场,各类设施均独立占地。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宜围绕公园绿地、公交枢纽等布局。
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2个派出所(与街道办事处合建)、2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2处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2所卫生服务中心、2所社区养老院、7个菜市场(生鲜超市)。
第二十条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以步行5~10分钟范围为参考,300~500米为服务半径,城东片区规划构建15个5~10分钟生活圈,每个生活圈的服务人口约0.5-1.2万人。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满足5~10分钟生活圈的服务需求,以家园中心为核心形式,集中相关设施进行建设配给,家园中心内包含居委会、文化活动站、托儿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设施。此外,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还包括独立占地的幼儿园与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非独立占地)等。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15个家园中心、15个幼儿园、15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非独立占地)。
第二十一条 基础教育设施
基础教育设施按照服务半径和居住人口分布情况布局,其中小学服务半径500米、初中服务半径1000米。城东片区最终共设置1所高中、3所初中、6所小学。
第五章 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
第一节 规划原则
第二十二条 级配合理、高效畅通原则
道路与交通组织设置保障规划片区道路与交通的外联内畅。建成区增补支路网体系,实现道路功能完善;新建区充分结合用地与需求,通过灵活布局,实现高效畅通的宜人街区尺度。
第二节 道路设施体系规划
第二十三条 对外交通设施规划
城东片区现状宁芜高速沿基地东侧边缘穿过,沪渝高速公路从基地西北侧斜穿基地,两条高速公路在城东片区互通,无下线口。
城东片区通过中江大道、北京路、徽州路等城市主要干道与城市其他片区联络。
第二十四条 道路网布局及断面规划
城东片区道路系统以扁担河为界,东西两侧区别划定道路骨架。扁担河以西道路网沿续总体规划及现状主干网体系,优化完善支路网体系;扁担河以东区域尊重地形地物特色,形成偏东南的斜向干路和支路体系。为形成尺度宜人的城市街道,开放活力的城市街区,保障城市交通微循环,满足交通出行,促进社会交往,构建小街区、密路网的路网体系。
结合总体规划道路体系,规划“三横两纵”主干路网体系;“五横八纵”次干路网体系。在城市主次干路之间根据用地开发建设和交通疏散需要设置城市支路。以需求为导向,重点加强交通流量大、开发强度高、就业岗位密集的中心区支路密度,将支路网密度作为相邻用地开发强度确定的参考依据。
第三节 公共交通体系规划
第二十五条 轨道交通设施规划
根据上位规划相关规定,城东片区内共敷设轨道交通3条,沿赤铸山路的城市轨道二号线、沿中江大道的城市轨道三号线、沿北京路的城市轨道R3线。
建议现状道路预留中央绿化带,保障未来轨道交通高架铺设用地。轨道二号线在规划区内设有两处站点,分别为海晏路、方特乐园站;轨道三号线在规划区内设有两处站点,分别为神山路站、中江大道站;R3线在规划区内设置两处站点,其中一处为与三号线换乘的中江大道站,另一处建议设置于北京路与安澜路交叉口。
第二十六条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依据《芜湖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及《芜湖市公交专项规划(2014-2030)》,同时结合城东片区内公共交通需求特征、道路资源条件、城市用地发展布局,城东片区内公交网络系统分为三个层次:公交干线、公交普线、公交专线。
第六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节 规划原则
第二十七条 生态优先原则
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扁担河、青弋江两侧的生态保育和景观建设。依托城东片区丰富的水塘涠网打造与城东片区自然资源和空间结构有机融合、多元协调的蓝绿空间系统。营造优美的景观形象,提升城市宜居度。
第二十八条 刚弹结合原则
绿地采用刚弹结合的管理方式。对涉及雨洪调蓄、综合防灾、安全防护以及全市性综合公园、结构性生态绿地等关乎生态安全的绿地,严格控制用地边界和绿地建设质量;对其他绿地可在规划管理单元或地块内总绿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弹性控制绿地布局,允许指标的腾挪和调整。
第二节 绿地系统规划
第二十九条 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依据现有蓝绿资源分布和整体空间格局,将城东片区的集中公园绿地和带状公园绿地,系统构建为 “两廊、两轴、多带、多层级”的结构体系。
“两廊”指沿青弋江、扁担河两岸的生态景观廊道。
“两轴”指中央轴线纵向景观廊道和由此向东连接文创办公组团的横向景观廊道。
“多带”指沿城东片区内水系、干道两侧形成的多条滨水、滨路绿带。
“多层级”指根据绿地的规模、地位,形成的城市级、片区级、社区级三级绿地基底。
第三十条 集中公园绿地规划
城市级公园绿地结合青弋江和扁担河两侧现有生态设置,打造集生态与文创旅游、康养度假、休闲娱乐功能复合的休闲体系。
片区级公园绿地结合城市重要轴线、公共中心设置,共3处;片区级绿地同时起到分隔组团功能。
社区级公园绿地根据5-10-15分钟生活圈细分等级,设置7处社区公园,每处面积不小于0.8公顷,宜与社区中心统筹建设;每个邻里布局2-3个邻里级游园,共12处,每处用地面积不少于0.15公顷,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多元化交往空间。
第三十一条 带状公园绿地规划
水系网络:规划区内水系网络由“江、河、湖、渠”构成,青弋江以区域防洪职能为主,扁担河以排涝为主兼具景观公园功能,其他15米以上的水系主要作为排涝干渠并兼具景观性功能,15米以下的连通性水系为景观公园属性。
滨水带状绿地: 15米以上水系两侧设置10-20米滨水绿地;15米以下水系两侧除规划结构性绿地及公共空间需求设置绿地外,原则上可不设绿地。
道路两侧带状绿地:依据规范、上位规划及规划结构性需要,仅在城市干道两侧设置带状绿地。
第三十二条 防护绿地规划
防护绿地分为道路防护绿地及安全防护绿地,防护绿地设置宽度如下:
高速公路两侧设置不少于50米防护绿带;城市高架路两侧设置不少于10米防护绿带;沿变电站四周设置不少于10米防护绿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