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峨桥镇中心镇区(龙湖路以东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为强化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与刚性管控作用,科学引导峨桥镇中心镇区的开发建设,芜湖市峨桥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芜湖市峨桥镇中心镇区(龙湖路以东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使本次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城市发展实际,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现将《芜湖市峨桥镇中心镇区(龙湖路以东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1月13日
二、公示载体:
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网站: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为更好征求广大市民意见,方便市民了解规划,本次规划方案将在市规划展示馆和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现场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芜湖市峨桥镇人民政府,邮编:241000。
2、有效反馈意见须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
咨询电话:0553-3915110,联系人:程远涛。
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5日
《芜湖市峨桥镇中心镇区(龙湖路以东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第一章 总则
第01条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提出的讲话要求,落实安徽省茶产业振兴发展相关要求,以《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18年修改)和《芜湖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等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进行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完善镇区土地利用机制,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同时完善整体功能布局,建设绿色生态、特色彰显、创新活力的茶韵特色小镇。
第02条 法定文件
芜湖市峨桥镇中心镇区(龙湖路以东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是指导镇区内土地使用和各类建设的法定文件,指导片区的规划和建设管理。
第03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峨桥镇中心镇区龙湖路以东区域,规划范围东至漳河、西至龙湖路、南至宁安城际铁路、北至芜铜铁路,规划面积151.05公顷。
第04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3)《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4)《芜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5)《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18年修改);
(6)《芜湖城市景观风貌规划暨总体城市设计》;
(7)《芜湖市城市单元划分及整体性控制研究》;
(8)《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9)《芜湖市中心城区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规划(2019-2030年)》;
(10)《芜湖市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11-2030年)》;
(11)《芜湖市供电专项规划(2017-2030年)》;
(12)《芜湖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4-2030年)》;
(13)《芜湖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18版)》;
(14)《芜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
(15)国家、安徽省、芜湖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二章 目标定位
第05条 功能定位
芜湖市峨桥镇中心镇区(龙湖路以东区域)定位为:“全国知名的茶韵特色小镇、长三角茶产业振兴发展引领区、安徽省茶产业振兴发展新标杆”。
第06条 人口规模
规划研究范围内城镇居住人口为1.73万人。
第三章 土地利用
第07条 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一轴五片区”的空间功能结构。
“一核”即位于镇区中心的商贸服务核,承担镇区乃至镇域的商务服务功能和旅游接待功能;
“一轴”即城镇功能延展轴,依托淮九路,加强与三山经济开发区、繁昌区、弋江区等各功能组团间联系;
“五片区”即五大功能片区,茶里水游文化街区、政务休闲社区、宜居生活社区、生态康养社区、配套服务片区。
第08条 用地构成
规划总用地面积151.05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26.38公顷,占总规划用地86.67%,以居住、公服和商业为主导功能,形成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七大类用地。
第09条 鼓励土地复合使用
在片区内鼓励多元化的土地复合使用。用地可根据建筑适建性的相关规定,允许各地块根据实际需求兼容建设其他性质的设施。
第四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10条 道路系统
规划区内道路系统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路网体系,其中主干路形成“一横一纵”的骨干道路系统。
规划通过便捷连通的干路网,满足片区内外交通需求。通过尺度宜人的城市街道,形成开放活力的城市街区,保障城市交通微循环;以服务人为中心设计城市街道,保障交通出行,促进社会交往,构建小街区、密路网的路网体系。
第11条 公共交通
规划布局“主线+支线”两级公交网络,主线运行速度快、站间距大,服务长距离机动化联系。支线根据需求灵活组织运营,支撑公交干线客流集散,或在一定区域内独立运行。
规划沿龙湖路和淮九路设置公交主线走廊;沿次干道布局公交支线。规划具体线位以最终批准的相关规划为准。
第五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12条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级公共设施满足5分钟生活圈的服务需求,服务半径以300m-500m为宜,其服务范围约1-2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1-2万人,设施配置包括1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要为党群服务用房、文体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养老服务站、残疾人工作站、公厕、社区公园、室外体育场地等设施。空间上依托二类居住用地、商住混合用地或商业用地,按点位控制,允许在地块内进行调整,室外体育场地规划结合公园绿地进行布局,具体位置和用地在地块开发建设中予以明确。
第13条 基础教育设施
基础教育设施按照服务半径和居住人口分布情况布局,其中幼儿园服务半径300m、小学服务半径500m、初中服务半径1000m,保留现状峨桥中心小学(24班),新增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12班、中学6班),并设置3个幼儿园。
第六章 绿地景观
第14条 景观结构
规划通过“生态聚心、组团布局、蓝绿交织”的整体蓝绿空间体系打造,构建“三心、两廊、多点”的多级绿地景观格局。
三心:即规划的三处社区公园;
两廊:依托规划水系构建的南北活力碧带;
多点:各个邻里生活节点。
第15条 绿地系统
以分级配置、均衡布局、慢行联系为原则,在规划区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营造“园在城中”的绿色生活环境。
第16条 社区公园及带状绿地
社区级公园满足5分钟绿色社区生活圈需求,宜与社区中心统筹建设,并考虑居民活动需要,同时沿水系布局带状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