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为强化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与刚性管控作用,科学引导弋江区港西片区的开发建设,弋江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港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使本次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城市发展实际,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现将《港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2年3月8日—2022年4月6日
二、公示载体: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zrzyhghj.wuhu.gov.cn/。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 www.yjq.gov.cn/
为更好征求广大市民意见,方便市民了解规划,本次规划方案将在市规划展示馆和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现场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芜湖市长江南路83号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邮编:241000。
2、有效反馈意见须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
咨询电话:0553-4813912,联系人:贾工。
弋江区人民政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8日
《港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第一章 总则
第01条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出的讲话要求,以《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18年修改)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践行新时代营城理念,建设芜湖弋江区的科研平台经济示范窗口和高品质生活区,高标准打造优质产业平台和宜居社区。
第02条 法定文件
港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是指导片区内土地使用和各类建设的法定文件,指导片区的规划和建设管理。
第03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弋江区港西片区(利民路以北区域),规划范围北至松元路,南至利民路,东至中江大道,西至芜铜东辅路,总面积约105.01公顷。
第04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3)《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4)《芜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5)《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18年修改);
(6)《芜湖城市景观风貌规划暨总体城市设计》;
(7)《芜湖市城市单元划分及整体性控制研究》;
(8)《芜湖港总体规划(2016-2030年)》;
(9)《芜湖市中心城区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规划(2019-2030年)》;
(10)《芜湖市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11-2030年)》;
(11)《芜湖市供电专项规划(2017-2030年)》;
(12)《芜湖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4-2030年)》;
(13)《芜湖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18版)》;
(14)《芜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
(15)国家、安徽省、芜湖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二章 目标定位
第05条 功能定位
港西片区定位为:“第三代半导体芯片研发应用创新平台、城南片区生态宜居样板”。
第06条 人口规模
规划研究范围内城镇居住人口为0.64万人。
第三章 土地利用
第07条 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三片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片区公共服务中心,布置公共服务、商业、停车等多种设施,构建社区级服务配套体系。
“一轴”即鸠江南路的城市发展轴,片区依托鸠江南路两侧进行商业、休闲、研发等功能的延伸和拓展。
“三片区”即滨江生活片区、商业服务片区和产业研发片区三个组团。
第08条 用地构成
规划总用地面积105.01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97.45公顷,占总规划用地92.80%,以科研、商业、居住为主导功能,形成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七大类用地。
第09条 鼓励土地复合使用
在片区内鼓励多元化的土地复合使用。用地可根据建筑适建性的相关规定,允许各地块不超过10%的建筑量建设其他性质的设施。
第四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10条 道路系统
规划区内道路系统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路网体系,其中主干路形成“一横两纵”的骨干道路系统。
规划通过便捷连通的干路网,满足片区内外交通需求。通过尺度宜人的城市街道,形成开放活力的城市街区,保障城市交通微循环;以服务人为中心设计城市街道,保障交通出行,促进社会交往,构建小街区、密路网的路网体系。
第11条 公共交通
规划布局“轨道交通+快线+支线”三级公共交通网络,轨道交通3号线、快线运行速度快、站间距大,服务长距离机动化联系。支线根据需求灵活组织运营,支撑公交干线客流集散,或在一定区域内独立运行。
规划沿利民路、中江大道等布局轨道交通和公交快线走廊;沿次干道布局公交支线。规划具体线位以最终批准的相关规划为准。
第五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12条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级公共设施满足5分钟生活圈的服务需求,服务半径500m左右为宜,其服务范围约1-2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1.5-3万人,设施配置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党群服务用房、居民自治中心、文体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社会组织服务站、养老服务站、残疾人工作站、托幼中心等)、室外体育场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社区食堂、菜市场、市场化设施项目、绿地广场等。
第13条 基础教育设施
基础教育设施按照服务半径和居住人口分布情况布局,其中幼儿园服务半径300m、小学服务半径500m、初中服务半径1000m,新增1所36班小学,并设置1个幼儿园。
第六章 绿地景观
第14条 景观结构
规划通过连水脉、筑绿网,构建“一心、两廊、多点”的多级绿地景观格局。
一心:即规划的一处社区公园;
两廊:依托规划水系构建的两条活力碧带;
多点:各个公共开放节点。
第15条 绿地系统
以分级配置、均衡布局、慢行联系为原则,在规划区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营造“园在城中”的绿色生活环境。
第16条 社区公园及带状绿地
社区级公园满足5分钟绿色社区生活圈需求,宜与社区中心统筹建设,并考虑居民活动需要,同时沿水系布局带状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