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芜国土拍告字[2022]第19号)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芜国土拍告字[2022]第19号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镜湖区滨江公园周边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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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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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4 |
镜湖区滨江公园周边地块 |
地块一 |
东至长江路、南至中山北路、西至绿地、北至赭山路(详见规划红线图) |
302202.11(其中1#地块12154.25㎡,2#地块31524.94㎡,3#地块26228.81㎡,4#地块26227.62㎡,5#地块32285.98㎡,6#地块5631.51㎡,7#地块8223.86㎡,8#地块27364.63㎡,9#地块33234.04㎡,10#地块27588.71㎡,11#地块33878.13㎡,12#地块37859.63㎡) |
1#、2#、3#、4#、5#地块为城镇住宅用地;6#、7#、8#、9#、10# 、11#、12#地块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地块≤2.0; 2#地块≤2.3; 3#地块≤2.0;4#地块≤1.5; 5#地块≤2.0; 6#地块≤1.6; 7#地块≤3.0;8#地块≤1.5; 9#地块≤2.9; 10#地块≤ 1.6; 11#地块≤ 1.2; 12#地块≤2.6 |
1#、3#、5#地块≤23%; 2#地块≤25%; 4#地块≤30%; 6#地块≤40%; 7#地块≤75%; 8#、9#、10#、11#、12#地块≤50% |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配套商业物业40年);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0年 |
285000 |
57000 |
地块二 |
东至长江路,南至现状支三路,西至现状支二路,北至现状支一路 |
9163.12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3.5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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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三 |
东至锦天花苑,南至规划支一路,西至长江中路,北至吉和新村 |
19025.72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1.6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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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四 |
东至青山街,南至雨耕山园区,西至长江中路,北至规划支一路 |
6638.96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1.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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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地块规划指标不进行综合平衡,地块二、三、四商业占地块二、三、四总计容面积60% |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14日,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14日,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2022年9月14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9月14日16: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4座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定于2022年9月15日下午15:00。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公告期结束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22年9月15日8:00至2022年9月28日17:00;在挂牌期间,至2022年9月27日16:00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22年9月27日16:30之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于2022年9月28日16:00至17:00,在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4座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现场挂牌会。
七、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开发周期:开发周期为开工准备期加建设工期。该地块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准备期)。建设工期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问题会议纪要》(第69号)执行。开发周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开工时间的认定:开工时间以市住建局发放的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
竣工时间的认定:非住宅类项目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五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的验收时间为竣工时间;住宅类项目(含商住用途)以取得《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证》备案时间为竣工时间。出让公告以及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须代建或者配建的建筑设施一并纳入竣工综合查验。
(三)付款方式: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该宗地分二期付款,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70%土地出让金;第二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570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转作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不计息)。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计息)。
八、其他事项(需竞买人在报名时出具承诺)
(一)土地开发程度: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四)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五)竞买人(含母公司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须提供不少于1个投资运营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或国家级特色商业街区的相关证明文件,由镜湖区政府负责审核。
(六)竞得人在本项目商业部分竣工备案验收结束后3年内,需引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或行业100强、行业独角兽共10家企业全国总部或全资子公司入驻项目园区(参照招引时上一年度美国《财富(FORTUNE)》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和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行业100强”排行榜)。
竞得人在商业部分竣工验收备案后3年内须申报成功省级产业园区,5年内须申报成功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或特色商业街区,由镜湖区政府负责监督。具体详见《芜湖市镜湖区滨江公园周边地块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七)地块一在7#、9#、10#、11#、12#地块有6处保留建筑,4#地块中一处异地复建保留建筑,共计建筑面积约50622.14㎡ ;地块三有一处保留建筑,建筑面积约5482.56㎡。上述保留建筑一并出让给竞得人。地块一内保留建筑改造后由竞得人负责招商、运营、处置,不得分割销售。地块三内保留建筑产权由镜湖区政府回购,回购单价1500元/平方米,具体详见《回购协议》。
(八)地块一有约65处厂房等现状建筑物,有行车、塔吊、船台等共计约15座构筑物;地块二、地块四有2处现状建筑物未拆除。现状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等,竞得人根据批准的建筑规划设计方案,需要保留的由镜湖区政府按建筑物重置价评估后转让给竞得人,不需要保留的按残值方式由镜湖区政府负责处置,并于该地块建筑设计规划方案批准后1个月内完成搬迁拆除。
(九)地块一商业部分不动产产权竞得人自持比例不低于50%,其中办公部分自持比例不低于30%。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地块二、三、四商业部分不动产产权竞得人需自持不少于10000平方米,其中文创书店不少于6000平方米。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
(十)竞得人需代建地块内规划道路约12万平方米;代建景观绿地约5.7万平方米(不含特色雕塑);代建一处24班小学,用地面积约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地下两层停车场建筑面积不小于1.2万平方米。项目设计及施工方案须经镜湖区政府审核后实施。上述代建项目的用地红线范围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竞得人需改造滨江公园镜湖段,北起凤凰号码头南至宝塔根,长约3.2公里,宽100-200米不等;按照镜湖区政府要求,落实老城区核心区改造提升方案,项目研究范围约6.4平方公里,按程序完成规划方案审批事项,直至完成审批为止。
以上代建和方案设计按有偿方式由竞得人实施,代建等相关费用计人民币6.5亿元,相关费用由镜湖区政府根据代建及改造协议约定要求予以支付,具体详见代建项目勘测定界资料和《镜湖区滨江公园周边地块项目代建及改造协议》、《镜湖区滨江公园周边地块小学及地下停车场代建协议》、《镜湖区滨江公园周边地块道路及景观代建协议》。
代建及改造项目与商业、住宅地块项目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其中代建小学及地下停车场须与首期住宅同步交付,其他代建及改造项目和商业部分交付时间不得迟于最后一期住宅项目交付时间,由镜湖区政府负责监督。
竞得人须按镜湖区政府要求完成雨耕山平台及长江路下穿(新市口至临江桥段)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按程序完成包含但不限于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勘探、环评等相关技术评价等事项,直至完成审批具备施工条件为止,以上设计等前期工作由竞得人无偿实施。
(十一)本项目核定土地成本时,按照本公告起始价分地块核算,商业部分按起始价核定,住宅部分按起始价加本地快出让后的全部溢价核定。
(十二)其他详见《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镜湖区滨江公园周边地块项目代建及改造协议》、《镜湖区滨江公园周边地块小学及地下停车场代建协议》、《镜湖区滨江公园周边地块道路及景观代建协议》、《芜湖市镜湖区滨江公园周边地块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回购协议》。上述各项协议须在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
特别提示: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近14天内无境外旅居史,无外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接触史,须持健康绿码进入拍卖会场,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联系电话:胡女士0553-2963073(报名咨询)
王女士0553-5900135(地块咨询)
开户单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帐号:11001 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