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芜湖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为统筹部署芜湖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提高矿产资源对芜湖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保障能力,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单位编制完成了《芜湖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公开发布,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审查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矿保〔2021〕2号)要求,以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促进“长江明珠,创新之城”—芜湖的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二、制定意义
《规划》是加强和完善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重要依据。《规划》在全市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勘查、统筹推进矿业绿色开发、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推进矿地融合和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三、起草过程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期到2025年,进行《规划》编制。
(一)编制启动阶段
2021年元月,芜湖市启动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元月华东冶金地质勘查研究院编制了《芜湖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方案》。
(二)基础资料收集与整理阶段
2021年1月~3月,基础资料收集及整理阶段:广泛收集、整理芜湖市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开发利用数据库、探矿权数据库、采矿权数据库等基础性资料,编制基础表格。
(三)规划文本(初稿)编制阶段
2021年7月,编制《芜湖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文本(初稿),2021年11月,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审查方案的通知》中的“市级矿产资源规划(文本参考提纲)”对规划文本进行了较大修改,在与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县区局等主管部门多次会商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四、工作目标
一是鼓励矿产资源调查勘查投入,力争实现页岩气、地热等非常规能源勘查新突破,推进陶瓷土、石灰岩、有色金属勘查增储,为矿产勘查、开发奠定基础。
二是合理调控资源开发,到2025年,全市年开采总量预期在1.2亿吨以内,差别化调控6种主要开采矿产开发强度。矿山总数控制在80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55%以上。
三是引导绿色勘查,加快推进绿色矿业示范区和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期末,大型生产矿山的70%,中型生产矿山的50%建成绿色矿山,小型生产矿山按绿色矿山标准逐步建设绿色矿山。示范区内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100%。
五、主要内容
(一)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1份、附表13个,以及规划附图5张、编制说明1份、专题研究报告4份、规划数据库1个。
(二)规划内容
1、矿产资源调查勘查与评价
落实国家规划部署,在南陵县设置青阳高家塝—南陵三里钨金矿国家规划矿区(芜湖段)。
落实省级规划部署,在无为市、南陵县、鸠江区、繁昌区设置重点勘查区3个,包括页岩气1个、铜金矿2个。
落实省级规划“重点开展沿江和皖南基岩空白区及第四系覆盖区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地质调查”基础地质工作;加大“无为—望江地区页岩气”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以无为盆地为重点调查区,以油气页岩气为重点调查矿种,兼顾页岩油、卤水锂等其它非常规能源资源,大力推进油气页岩气调查评价工作。
加大我市水泥用灰岩、陶瓷土、电石用灰岩等优质非金属资源及地热、天然饮用矿泉水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是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开发总量,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发利用规划分区共划定石灰岩、陶瓷土市级3个重点开采区、6个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确定2025年全市开采总量预期1.2吨以内、矿山数80个以内的开发调控目标,规划期末建筑石料采矿权总数21个,其中无为市6个、南陵县5个、繁昌区10个。
二是确定6种主要调控矿种,其中水泥用灰岩年开采总量4600万吨和建筑石料年开采量4900万吨定为约束性指标,陶瓷土矿、铜矿、金矿、铁矿等4个矿种年开采总量定为预期性指标。
三是推进矿业转型升级,延伸矿产资源产业链,形成原矿开采、矿产品加工(选冶)产业集群,推进无为优质碳酸钙深加工,鼓励繁昌陶瓷土资源开发利用,探索南陵建筑用玄武岩向岩棉用玄武岩的转型。鼓励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科学管理模式,促进矿产资源“安全、绿色、高效”开发利用。
六、创新举措
一是强调政策延续与规划继承。对《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芜湖市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芜政〔2012〕148号)中列为整治对象的矿山,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要求其限期整治,本轮规划期内不能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的,不再受理延续申请。
二是严格国土空间准入管理。以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为前提,科学构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分区体系,坚持采矿权设置源头控制,新设砂石采矿权必须在集中开采区或重点开采区内投放。
三是优化空间格局。通过矿山实景3D建模,优化调整矿山微观布局,整合位于同一山体的相邻露采矿山,整合相邻距离小、影响安全生产的井采矿山。提升大中型矿山比例,2025年全市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55%以上。
四是矿地一体化建设。以“矿地融合”理念强化露天矿山采矿权选址、矿区范围优化调整论证,统筹矿山生态修复、后续土地综合利用,推进矿地一体化建设。按照“以用定治”的理念,通过政策激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修复,探索实施修复后土地的综合利用,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二是强调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刚性,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三是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资金,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勘查战略性、新兴能源和高附加值矿产资源。四是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和中期评估。
八、解读机关
解读部门: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科室:矿产资源管理科
联系人:冯小双
联系电话:0553-3115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