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芜自然资规鸠告字[2023]6号】

发布时间:2023-04-25 16:12信息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赵丹丹 字体:【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以及控制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坐落

出让

面积

(㎡)

土地用途

产业类型

投资强度

(万元/

公顷)

出让

年限

(年)

容积

建筑

密度

(%)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建设

工期

(月)

1

2310

沈巷镇

26658.65

工业用地

汽车零部件

≥3000

50

≥1.2

≥40

1134

227

14

其他规划

要求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7%,建筑面积所占比重≤15%。

注:1、出让宗地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按实际出让土地面积计算。

2、宗地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年。

3、鸠2310地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3096吨标煤/万元。

二、鸠2310地块以工业“标准地”出让。竞得人需与鸠江区政府、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开发建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S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申请人也可以通过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首页指引登录系统,下载《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并认真阅读。参与报名的申请人均视为自愿接受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六、申请人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并取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数字证书及入库流程请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hsggzy.wuhu.gov.cn/whggzyjy/)“服务指南”栏目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和“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

七、申请人可于2023425日至202352916:00时期间,凭数字证书(CA)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将在2023年5月29日17:00时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挂牌时间定于:2023年5月16日8:30时至2023年5月31日15:00时。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按规则进行报价。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照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幅度均为10万元的整数倍。

(三)建设时序:鸠2310地块自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开展规划报建审批工作,在实际交地之日起2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准备期),12个月内开工建筑面积占规划总面积不低于80%,开工后14个月内通过竣工验收(建设工期),项目在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6个月内投产。

(四)付款方式及签订出让合同时间: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

(五)土地交付状况:鸠2310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5个工作日内“净地”交付。

(六)竞买保证金的处置:土地挂牌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转作土地出让金。

(七)环境要求:所建项目必须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履行环保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

(八)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九)其他事项详见《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和出让文件。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

联系电话: 0553-5879905    

人: 汪先生    

网上交易技术服务电话:0553-3121801,0553-5923710

土地竞买保证金缴入账户

名:芜湖市鸠江区财政局

行:徽商银行芜湖延安路支行

   号:0150120180251470017006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