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聚民意,惠民生”行动6月份第138号建议答复的函
宋现国代表:
您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6月份提出的关于保障教育用地及教育资源配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千秋大业,教育为先。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在工作中我们一直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为先”的原则,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全力支持保障教育用地需求。
按照《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文件精神和国、省相关工作要求,我市编制了《芜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对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结合此项工作,按照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增加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例,规划提出充分发挥芜湖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在沿江及皖南地区的基础优势,以提升区域服务能力、创建区域服务品牌为着力点,建设高等级教育中心,打造现代教育强市。同时,为适应城乡一体化人口变化趋势,合理布局基础教育设施,规划确定以社区生活圈为单元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加大向现状公共服务水平较薄弱地区倾斜的力度,切实保障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设施的空间需求。
代表在建议中提到的对学校布点规划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调整很有必要,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确保市民能享受到便捷的、品质的、均衡的教育资源与服务,切实提高芜湖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我局配合市教育局编制了《芜湖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2-2035年)》,并于今年的7月7日提交市规土委会审议通过。该专项规划通过对芜湖市中心城区教育设施现状、人口现状、国家教育政策等相关情况分析研究,深入调研当前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建设存在问题,科学预测教育需求,分区优化确定千人指标,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及城市管理单元规划,通过挖潜用地,优化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布局,形成教育设施“一张图”,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城市基础教育设施布局的规划依据。
同时,为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教育布点规划的相关要求,强化对教育设施用地的规划管控,保障规划的各项教育设施能够有效落地,自2022年开始我市全面推进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工作。规划以建设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为目标,按照千人指标及单元人口规模,确定每个单元所需要的各项教育设施规模,并在单元内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的中心区域,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划定服务半径,并明确每个学校用地四至边界、建设规模和用地面积,为中小学校、幼儿园等能够有效落地提供空间载体。
接下来,我局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全力配合教育、财政等相关单位,做好我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和财政保障等工作,完善教育配套环境。在巩固和提升当前教育设施建设标准的基础上,针对教育择校现象突出、教育设施落地难等现实问题,分年度逐步进行实施:近期2025年,学前教育重点解决局部区域“入园难”等现实问题;义务教育阶段重点解决区域师资资源不均衡、老城区学校用地难等现实问题;高中教育阶段主要以引导为主,逐步提升优化办学标准。远期至2035年,按照“统筹规划、分区落实、城乡一体”的思路和要求,在保证区域全覆盖的前提下,全面解决布局不均衡问题,确保市民能享受到便捷的、品质的、均衡的教育资源与服务。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3122770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