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落实农村土地确权领证建议的答复函
胡克敏代表:
您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6月份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农村土地确权领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4年8月14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皖办发〔2014〕6号)精神,市政府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2017年初,全市各县市区全市各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通过验收。2023年7月19日,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皖自然资登〔2023〕3号),芜湖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芜集登办〔2023〕5号),明确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确保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工作不停顿、不断档,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承包农户合同签订、统一登记、颁发证书打好基础。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确权登记科
联系电话:0553-3121030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