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号代表议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8-16 16:37信息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陶刚 字体:【  

祝永宏代表:

您好!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号代表建议关于支持加快建设S457新港至南陵界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的议案收悉,现结合南陵县政府、繁昌区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协办意见,经认真研究,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S457新港至南陵界一级公路改建,线路起点位于新港镇北侧横新公路,经新港镇新东村、 克里村、克山村、繁阳镇马厂村、大阳村、华阳村、阳冲村、城西村、铁门村、峨山镇风形村、童坝村、湾店村,终点至繁昌南陵界。道路路线全长32.9公里

(一)项目用地情况S457新港至南陵界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原申请用地规模约136公顷,其中新增用地约115公顷。按照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该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35公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规定,该项目不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条件。2022,我市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为保障该项目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该项目占用的3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调出,目前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二)项目用地报批流程S457新港至南陵界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选址位于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按照单独选址程序报批。该项目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准备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材料。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审,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由省政府审批。若征收耕地超过35公顷或征收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最终须报国务院批准。

近年来,自然资源部门已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简化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手续。例如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阶段,只需要对地灾及压矿情况进行查询;在用地报批阶段,将原来的“一书四方案”调整为“一书一方案”。2021年,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为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审查程序,提高审批质效印发了《关于改进厅建设用地审批流程的通知》(皖自然资管(2021) 8号),明确窗口收到报件后1个工作日完成登记、初审和受理,建设用地会签处室3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并一次性提出补正意见。20237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关于S457新港至南陵界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芜自然资规函〔2023135号),核发了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应尽快准备用地报批资料。

(三)项目资金保障2021年,我市已制定《公路建设资金市级补助标准》,明确对县域范围内的国干线公路的建设由属地县市区负责实施,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资金保障,市级财政部门根据建设公路等级,参照中央和省补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对于仍存在的资金缺口,市财政将会同交通、发改部门,共同指导县区通过专项债、金融工具、专项贷款等融资渠道筹措资金。目前,我市已支持繁昌区、南陵县向省级主管部门申报S457收费公路,拓宽工程建设融资渠道。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审批。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自芜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把服务保障项目建设作为规划编制的生命线,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保障项目落地的功能,现已将该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项目清单中,下一步将按省自然资源厅工作安排报送省政府审批。

(二)积极争取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项目建设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约115公顷,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与发改部门对接,将项目纳入省政府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清单,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项目纳入到自然资源部门用地清单,使用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计划指标。

(三)持续做好土地要素服务保障。经对接市交通运输局,S457新港至南陵界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批复工作已于2023731日完成。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对接省林业局争取林地定额,积极指导建设单位加快林地及用地组卷报批,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支持工程早日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53-501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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