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民意,惠民生”行动7月份第134号建议答复的函
市住建局:
陈尚前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建议》已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传统(古)村落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蕴藏着珍贵的历史信息与文化景观,极具传承意义,做好古村落的保护与利用也是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
根据中央农办等五部委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精神,明确了将行政村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特色保护类、其他类等五大类型,其中将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确定为特色保护类村庄。
为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在科学开展村庄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我局组织编制了《芜湖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对于“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要求在村庄规划中严格落实已划定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范围等重要控制线,鼓励将有价值的文物古迹、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等保护范围一并纳入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对于未列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和传统村落名录,但是具有一定价值的历史文化保护资源,应录尽录纳入历史文化和特色资源目录。同时,在特色类村庄规划编制中要求保护好村庄风貌,立足村庄所处自然环境,山水林田湖草等空间格局特征,结合道路、建筑布局形态,提出整体风貌保护方案,挖掘凝练村庄自然、历史文化要素符号和传统建筑特色,延续村庄传统空间格局、街巷肌理和建筑布局,提出风貌控制要求。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3122770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