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办理不动产补(换)证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11-09 10:32信息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许甜雨 字体:【  

不动产补(换)证登记办事指南

一、设立依据

1.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分则1.6.3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实施机构: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办件类型: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

1. 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 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 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 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六、申请材料

1. 芜湖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个人通过刷脸、企业通过国家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APP出示电子证照二维码或动态码获取身份信息,无需提交身份证明,支持外国人凭“永居证”申请不动产登记)。

七、特别提示

1. 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选择实名制注册(支持:身份证、护照、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注册完成后方可申请登记。

2. 申请补办登记前,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www.wuhugt.gov.cn)上刊登遗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将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申请人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3. 征收范围内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权利人挂失后,不需要申请补发,可向征收部门提供不动产登记簿、房屋登记簿或房屋权证存根等。

4. 2016年1月6日起,不动产登记实行统一登记,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之上的房屋等建筑物不再单独补发土地使用证、房屋权属证书。

5.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交该材料的出具机构或职权继受机构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自然人处分不动产的,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登记时,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

八、网办深度:四级

九、到现场次数:0次

十、服务时限:承诺办结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补充材料时间不含工作时限内)。

十一、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网上申请或“皖事通”APP申请。

2. 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在网上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3. 审核登簿:根据受理材料审核具体登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确认登簿;对不予确认登簿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十二、税费信息

1. 收费标准:证书工本费:10元/本。

十三、物流快递

EMS免费邮寄不动产权证:权利人(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后,寄送目的地为芜湖市(含县、市)时,邮寄费免收,寄送目的地为芜湖市之外的地区(中国大陆范围内)时,邮寄费到付。

十四、服务电话

1. 咨询电话:    0553-3836963(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

0553-5844378(芜湖市不动产经开区分中心办事大厅)

0553-3021353(芜湖市不动产城南分中心办事大厅)

2. 监督电话:    0553-5858206(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

0553-5919928(芜湖市不动产经开区分中心办事大厅)

0553-3021205(芜湖市不动产城南分中心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