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鸠江区一般湿地名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鸠江经济开发区、各部门:
现将牛屯河列为芜湖市鸠江区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现予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76号)、《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法〔2017〕103号)和《关于开展一般湿地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芜林长办〔2020〕5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充分发挥湿地生态服务功能。
附件:芜湖市鸠江区牛屯河位置示意图鸠江区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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