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解读】《芜湖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细化落实方案》内容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26 10:26信息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陶刚 字体:【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发 布 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程劲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副科长 许天语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科员 余梦杰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好!欢迎前来参加《芜湖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细化落实方案》内容解读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芜湖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芜湖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细化落实方案芜湖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2023年82日正式印发实施下面我从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下一步工作举措三个方面向媒体记者、广大观众和市民进行介绍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深入推进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改革,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和土地产出效益得到明显提升。虽然我市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亩均税收等关键指标上,与长三角先发城市还存在一定差距

2022年10月28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同意<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函》(自然资函〔2022〕1284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以《试点方案》为契机,通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有力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要制定操作性落实方案,进行广泛深入培训、宣传,务求取得最大实效。

2023年1月18日,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从七个方面提出了40项重点任务,成立了落实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3月27日、5月3日,省自然资源厅两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各市开展试点工作。

省《实施方案》印发实施后,我市抓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契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芜湖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细化落实方案《关于创新耕地保护机制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实施方案》同步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拟在两个方案基础上细化出台具体相关政策举措,从而形成“1+1+X”政策体系,为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基本的制度遵循

二、主要内容

细化落实方案》从加强规划计划源头管控、探索耕地保护新机制、推行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完善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管理、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改革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等7个方面提出35项工作任务其核心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探索建立与节约用地要求相适应的建设用地规模确定机制。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五年一评估”工作,将评估情况作为市县调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依据。

二是落实用地计划指标分类保障。对补充耕地指标实行全市统一管理并统筹调剂,根据省交易平台指标交易价格,动态调整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储价格。

三是推进耕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提升。以南陵县、繁昌区为先行探索区域,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探索尝试山坡地和平原林地调整,优化资源空间布局。以湾沚区、繁昌区为先行试点区域,结合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等项目,采用以需定剥的方式,对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面积较大的一般耕地,探索实施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

四是着力提升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除特殊工业项目外,将国家级开发区新增工业项目容积率由不低于1.2提升到不低于1.5。探索产业园区立体空间开发利用暨推进“工业上楼”与产业低效用地改造提升协同推进

五是完善工业低效用地管理处置机制。对低效产业用地制定收回计划健全产业用地有偿收回机制。强化工业低效用地依法联动处置合力,探索建立涉法涉诉设抵押低效闲置土地处置机制。对涉法涉诉设抵押的低效闲置土地,按照“以用为先,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加强与法院、债权人或抵押权人沟通协调,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

六是改革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搭建二级市场交易平台,编制二级市场准入清单,推进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建设。完善城乡统一的基准地价体系,建立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村基准地价价格体系,开展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结合实际探索制定地下建设用地和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准地价。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细化落实方案印发后,2023年9月,经自然资源部批准,我市成功入选全国43个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下一步,我市将紧抓国家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和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契机,在注重改革整体性的同时,力求在闲置低效土地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强化制度系统集成和工作协同推进探索形成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切实提升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力争到2027年试点结束,全市批而未供土地年处置率不低于30%,闲置土地年处置率不低于20%,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年均下降5%,工业用地亩均税收年均增长10%以上;2024-2027年新增报批工业用地占工业用地供应比重较以往4年下降20%;各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容积率较2023年提高10%。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胸怀“国之大者”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全市耕地面积不少于33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少于291.1万亩。以优化布局、盘活资源、提升质量为目标,在扎实推进2个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基础上,探索镇村土地集约化整治工程。深入推进耕地保护各项创新机制,坚持量质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耕地“三位一体”保护格局。

二是强化源头管控,控制做优增量。坚持规划引领,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各类用地布局、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避免“寅吃卯粮”,对增量用地实施分阶段总量控制,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坚持保护优先、节约优先,推动中心城区单元控规全覆盖,补齐城市短板,加强容积率等相关约束性指标管控。通过对增量规模的严格控制倒逼各载体单位向存量要空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切实提升土地利用质效。严格产业用地准入标准,落实落细节约集约用地15条措施,强化工业用地“双合同监管”,对用地规模超过150亩的工业项目按照建设时序实行规划预留、分期供地、精准保障。编制《芜湖工业用地指南》,明确各类工业项目的各项控制性指标,推行重大产业项目一律按“标准地”出让并进入产业园区;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初创企业入住高标准厂房;科技研发型企业入驻统一建设的科创平台。制定《芜湖市市区新型产业用地出让管理办法》,规范产业用地管理,保障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

三是深化全域治理,多措盘活存量。持续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针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土地利用质效方面的问题,“一区一策”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对批而未供土地,要求各载体单位在“双招双引”过程中,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向存量要增量、以强度换空间,聚焦提高投资项目质量,优先推介已报批用地,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进度。对低效土地,加大低效片区整治力度,强化规划统筹,推动由单家企业为单元的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向连片化、区域性低效工业区块整治转变,探索推进经开区“三湖”片区、鸠江区二坝工业园片区、镜湖区方村工业园片区等低效片区开发。对闲置土地,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坚决依法收回;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依法可以协商收回处置的,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和方式,无法达成一致的,依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确定补偿方案并及时收回。对涉法涉诉低效闲置土地,在“府院联动”基础上,探索建立长效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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