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出实招
芜湖市湾沚区扎实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制定了《湾沚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湾沚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等工作机制,有效加强了土地市场调控,有力推动了乡村振兴步伐。截至目前,已挂牌成交4宗商业用地,面积18.41亩,成交价款540.59万元,土地增值收益415.83万元。
明确入市规范流程。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程,按照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要求,明确入市范围、途径、入市主体、入市方式,分别按照确定入市地块、村民民主决策、政府入市审核、地价评估、入市交易、登记发证程序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公开交易程序。同时明确土地使用权年限、用途,按规定办理相关规划、用地手续。
系统梳理存量资源。结合自然本底特色,合理优化用地布局、规划商业用地,为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提供规划保障。在完成2个省级村庄规划试点(花桥镇九十殿村和湾沚镇桃园村)和1个市级村庄规划试点(湾沚镇津元村)村庄规划编制的基础上,2023年启动34个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通过专家评审9个)。
合理控制规模时序。制定《芜湖市湾沚区2024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确2024年度全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总量(12.66公顷,均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印发《芜湖市湾沚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按成交土地增值收益的50%向区财政缴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明确限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起始价、出让底价,确保宗地出让实现正收益,保障了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共享土地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