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登记公告(陈直)
公告
编号:2024-88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非公证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一章第八条第六节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5日之前)将书面异议及证据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科(市民服务中心2F北区)
联系方式:0553-3831618
序号 |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陈直 |
程恒华 |
镜湖区东方龙城景福苑2#楼1单元505室 |
64.69 |
住宅 |
|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