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根据申请人掌上申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我局拟办理(弋江区中御公馆E1-5#楼153室)不动产权证书。因申请人未提供(弋江区中御公馆E1-5#楼153室)《初始登记证》(证号:皖(2022)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400112号)原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现公告上述权属证书作废。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