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04003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7-01 17:14信息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陶刚 字体:【  

戴启豪代表:

您在市第十七届人大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大对高新区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高新区发展现状

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始建于2001年,2010年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与弋江区实行政区合一的管理体制,现已发展成为以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微电子及第三代半导体、大数据及信息技术、节能环保及高端装备制造等四大主导产业,以奇瑞商用车总部经济为引领、以西电芜湖研究院重大创新平台为支撑,大力聚集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发展高科技、高成长性企业的经济开发园区。2020年,芜湖高新区综合排名从全国第49位上升至第41位,入选中国产业园区持续发展百强榜和全国工业百强区。但在看到发展成绩的同时,更应该重视存在的问题:现阶段园区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低效工业用地较多,可挖潜存量用地潜力仍较大。根据2023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芜湖高新区工业用地综合平均容积率仅为1.01,在芜湖市三个国家级开发区中处于末位,同时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07)。2024年初,全区闲置土地949亩,低效工业用地3405亩。

二、关于规划要素保障方面。国土空间规划是经济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为支持高新区园区发展,我局在组织编制《芜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时,在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在全市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一再紧缩的情况下,我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中仍将高新技术开发区周边可利用空间统筹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约1.13平方公里),以保障园区未来发展用地空间。

三、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进入新时代,我国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必须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珍惜使用每一块土地。424日,自然资源部庄少勤副部长在芜湖市主持召开《规划引领、强化新型城镇化与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座谈会,我局就高新区等重点片区建设用地规模相关诉求进行了发言交流。自然资源部明确答复未来城市发展要相对集聚,通过本轮国土空间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率。现阶段关键在于要用好有限的增量及存量用地空间,优先保障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项目实施。后续部将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充分重视各地发展需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2025年中期实施评估,确保先发地区的发展诉求,对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以科学指导各地用好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高新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也应进一步树立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规划理念,由数量规模驱动向质量、结构、效率变革驱动转变,统筹做好建设用地总量、存量、增量文章,走集约高效发展之路。

四、关于支持园区扩区方面。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我省开发区扩区升级用地审核相关政策规定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01号)等文件精神,建议高新区结合园区土地利用情况,统筹考虑园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环境友好的原则,积极落实亩均税收、土地利用等要求,根据《安徽省国家级开发区扩区及省级开发区扩区升级用地审核相关政策规定》明确的扩区相关规定和程序,适时开展扩区前期论证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3119013

 

 

2024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