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04013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27 17:15信息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陶刚 字体:【  

吴祥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市直相关部门对耕地功能恢复给予一定资金奖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耕地恢复任务情况

我市三区三线划定耕地保护目标330.12万亩,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实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46号),对比两轮规划耕地保护任务,我市耕地恢复总任务量66.53万亩,按照国家2023年至2027年每年恢复10%,年度耕地恢复任务6.65万亩,任务量在全省位居第四。

南陵县上轮规划划定永久基本农田69.67万亩,本轮划定永久基本农田64.3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占耕地面积比例由上轮的97.35%下降到本轮的91.67%,次于无为市93.47%,为全市第二。南陵县两轮规划耕地保护任务确定耕地恢复总任务为7.40万亩,年度耕地恢复任务0.74万亩。2020年至2023年耕地面积仅增加0.24万亩,无法满足年度耕地恢复任务量。

二、关于资金问题

耕地恢复工作是属于补齐历史欠账的刚性任务,因此国家、省暂无资金支持,我市恢复资金投入大多由各县、镇两级财政资金落实保障。

目前,我市虽在耕地恢复方面无专项资金支持,但在耕地保护奖补资金方面出台《关于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芜土整组办〔202212号)。提高补充耕地收储标准,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年度实施的补充耕地形成的占补平衡指标,分别按照水田20万元/亩、旱地10万元/亩标准进行收储;对旱改水提质改造项目形成的水田指标,按照10万元/亩标准收储。提高增减挂钩补助标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耕地补助标准为8万元/亩。提标后,市财政年度耕地保护投入超20亿元,县市区可统筹此项资金可统筹用于耕地恢复工作。

我局将继续积极向上呼吁,多渠道反映基层实际困难,建议从省级层面建立恢复耕地资金补助激励机制,出台恢复耕地补助办法和激励措施,切实减轻基层资金压力。市级层面将根据国家占补平衡改革精神,与各有关部门协商沟通,统筹耕地保护相关资金,考虑对补偿资金配置作出适当调整。同时,建议由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各类涉土资金(包括留存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收入、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和耕地保护补偿激励专项资金等),整合现有其他涉农项目资金,加快耕地恢复建设。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53-311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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