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16:37信息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许甜雨 字体:【  

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更正。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C1区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

联系方式:0553-5852263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汇金广场301

不动产面积更正5705.71平方米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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