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芜湖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文字解读
2025年1月9日,《芜湖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芜政办〔2025〕2号)正式印发。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及依据
(一)决策背景
芜湖市地处长江中下游平原,自然禀赋优越,拥有长江、青弋江等河流,湖泊、湿地等水域,以及丰富的植被资源,生态本底良好。作为长三角城市群中心区27城之一,芜湖市肩负引领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与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双重职责,亟需一个系统性规划以全方位统筹指导全市的生态修复工作。
(二)决策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动芜湖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2〕29号),结合《芜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总体要求及地方实际问题及诉求,编制形成了《芜湖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美丽中国。芜湖市作为安徽省和长三角地区的重要城市,通过科学编制生态修复规划,推动生态功能优化与区域可持续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
二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的现实需要。规划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指导,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要素,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进而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完善区域战略一体化建设。通过进一步衔接落实《芜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芜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建设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体系;另一方面,通过明确市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规划目标、修复布局、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以规划为抓手,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探索跨区域生态补偿与协同治理模式,建立区域间生态保护协作机制,为政策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构建技术基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过程
2022年10月,项目编制工作正式启动,项目组走访调研了相关市直部门及县市区政府,形成了《芜湖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现状调研报告》;2023年7月形成《规划(意见征求稿)》;2023年11月形成《规划(专家评审稿)》;2024年8月形成《规划(送审稿)》。
(二)征求意见
1.2023年1月至6月,通过座谈方式两轮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
2.2023年7月至2024年9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征求3轮意见,分别征求了社会群体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意见。
3.2024年10月,市司法局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意见。
(三)专家论证
1.2023年1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相关部门及专家召开专家咨询座谈会。
2.2023年9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相关部门及专家召开会议,针对《规划》七个专题研究开展技术审查。
3.2023年11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相关部门及专家召开会议,针对《规划》文本开展技术审查。
(四)审查评估
1.风险评估。2024年1月,市委政法委完成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备案。
2.合法性审查。2024年10月,市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审查意见。
(五)集体审议
1.2024年8月,通过市规土委会审议。
2.2024年12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
四、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围绕芜湖市“安徽省域副中心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长三角中心区城市、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引领发展的新高地”等发展目标,着力打造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创新发展示范区。
(二)阶段性目标
着力构建国土空间最优生态网络结构,强化重要生态区域、主要生态廊道和关键节点的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建设“更富魅力的山水宜居江城、更可持续的韧性生态之城”,规划期内力争:
——到2025年,重点生态修复区、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修复和治理工程成效显著;长江核心生态主廊道基本建成;全市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全面完成;持续改善安徽芜湖奎湖湿地公园水生态环境,加强湿地资源监测、宣教培训、科学研究、管护体系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改善安徽芜湖东草湖湿地公园及其上游水生态环境。
——到2035年,以自然保护地体系为主的生态空间保持稳定,山体、河流、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生态空间和城市绿色生态空间生态品质显著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持续增强,抗自然风险能力不断提高;江河湖库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人居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和改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建立;全面实现“山清水秀、林带环绕、碧湖青田、城美人和”的生态修复目标。
五、主要内容
(一)构建生态保护格局
依托芜湖市“山水林田湖草”等多元生态要素,结合生态系统评价,综合考虑“点、线、面”生态网络的完整性,稳步推进“一核两屏七片十三廊”的生态安全格局建设。
重点保护长江生态廊道。以芜湖段长江的生态环境修复为核心,保障长江及其支流水系的水资源、水环境与水生态安全,强化水源保护、涵养与水土保持功能,推进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工作。围绕岸线整治,着重加强污染防治、矿区环境治理等,分级管控长江沿岸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生态走廊。
保育南北两大生态屏障。通过加强“青台山-天井山-万年台”和“大工山-丫山-云岭”山林的修复,提升区域的生态防护功能,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合理发展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推动矿产资源的科学开发,探索生态屏障价值的转化路径。
构建区域蓝绿支廊。依托长江重要支流,构建次级生态廊道,提高生态系统的连通性,优化生态带之间及带与自然斑块之间的生态质量,确保大尺度连续生态空间的安全性。通过构建十三条生态支廊,串联市域内的重要生态空间,包括各大河流的蓝色生态支廊和部分绿色支廊。
(二)划定生态修复分区
在贯彻安徽省“一心两屏四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的基础上,结合芜湖市“一江两屏,襟江带河”的自然地理格局,进一步完善“一核两屏七片十三廊”的生态安全格局。综合考虑区域生态功能、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结合流域单元分区与主体功能定位,芜湖市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五大生态修复区:长江廊道生态修复核心区、东部生态品质提升区、西部生态品质提升区、青台山-天井山-万年台生态屏障区以及大工山-丫山-云岭生态屏障区。
(三)明确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全市划定包括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湿地生态修复重点区域、森林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国土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及矿山修复重点区域等5类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四)部署重点任务及重点工程
1.重点任务
(1)全面推进长江廊道建设,构建城乡蓝绿廊道网络,落实长江生态建设任务。深入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经济带的生态环境质量,形成“一江多廊”的蓝绿生态廊道网络体系。
(2)推动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提升河湖湿地生态质量。重点实施河道疏浚、防洪堤防加固等工程,修复湿地生态环境,推动水质改善与水系连通,逐步提升主要河湖的水质和生态功能。
(3)加强森林生态修复和国土绿化。结合南北两大生态屏障,优化树种配置,发展乡土树种和混交林,强化生态防护功能。完善农田防护林网,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提升林带综合效益。
(4)稳步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优化农业空间的生态功能,解决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等问题,提升农田质量,优化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的协调发展。
(5)根据矿山位置、类型及破坏程度制定治理计划,实施“一矿一策”分类修复,因地制宜,遵循“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等原则,全面恢复区域生态环境。严格落实生产矿山“边生产、边修复”要求,按照地质环境保护和复垦方案推进生态修复,提升矿山区域生态功能。同时,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步伐,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助力区域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2.重点工程
按照芜湖市“一核两屏七片十三廊”生态修复总体格局,结合生态修复分区及重点区域,聚焦芜湖市森林、湿地、水、农业、城镇的主要问题和主攻方向,谋划布局155个重点项目,解决区域突出生态问题、恢复受损生态系统功能、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增强生态碳汇能力,充分发挥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综合效益。
六、创新举措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核心理念,创新性地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全方位保护与修复。规划以七个专题研究为基础,深入剖析了生态现状与存在问题,确保规划成果在科学性、全面性和实效性上的高度统一。
首先,规划在生态修复目标体系的构建上实现了独创性突破。通过系统梳理修复目标与实施路径,创新性地制定了以区域特点为基础的分级修复策略,确保不同区域的修复方案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效益。这一体系的建立,不仅具有科学依据,也为未来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提供了精准指导。
其次,规划通过融合遥感、大数据和GIS技术,创新性地实现了生态问题的精准识别与实时监控。这一技术融合手段,为生态问题的早期预警、精确评估和针对性解决提供了技术保障,使得生态修复决策更加数据驱动、精准高效。通过这一创新,修复工作能够做到更加精细化管理,避免了以往“宽泛式”的修复策略。
最后,规划在生态与经济发展协调性上进行了创新性探索。首次引入了自然资源价值核算机制,将生态效益量化,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这一机制不仅增强了生态修复的经济支撑,也为各方利益的协调提供了科学依据,实现了区域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局面。
规划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确保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同时,创新性地建立动态监测与评估机制,为修复目标的精准落实提供实时数据支持。通过这一系列创新措施,《规划》力图在生态保护与修复领域创造出一个可持续、科学且具备广泛示范效应的全新范例。
七、保障措施
为保障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顺利实施,需强化组织领导与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等协同配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项目执行的高效性与顺畅性。各县(市、区)负责具体施工与管理,通过“党委监督、政府推进、部门协作、资金整合、公众参与”的方式,提供全方位支持。
政策体系的完善是关键,要整合各类支持性政策,提升中央与地方政策的协同效应,确保政策对接高效。综合性与专门性政策要有机结合,既解决共性问题,又处理具体行业问题。特别是在生态补偿机制方面,应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推动受益者付费原则的落实,鼓励社会广泛参与,探索市场化、多元化的补偿方式。
技术保障是生态修复成功的基础。应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协同创新,集中攻关关键技术,推动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的集成与应用。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注重行业单位的技术指导,确保生态修复项目科学性、合理性与可行性的统一。
同时,需统筹整合各类资金资源,优化财政投入,支持生态修复的长期发展。通过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激励机制,推动社会资本的参与,落实“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科
解读人:冯小双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3115839
电子邮箱:246228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