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林业系统2025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8 08:18信息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陶刚 字体:【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芜湖市林业系统2025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227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林业系统2025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林业局的决策部署,将宣传教育视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推动森林防火工作向深化源头管控、实化群防群治纵深拓展,持续不懈地培养和提升群众的防火意识,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

二、宣传教育主要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森林防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安徽省林长制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家、省、地方制定出台的森林防火相关政策性文件。

(三)森林防火在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重要意义,森林火灾特点,森林火灾预防和早期处置的基本知识以及安全避险常识。

(四)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以及《芜湖市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五)森林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典型森林火灾事故与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案例。

(六)宣传、推广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安徽林业微信公众号、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3月和10月为全市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月,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联合宣传、应急、教育、公安等单位,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综合运用电视、广播、两微一端、电子显示屏、短信提醒、鸣锣警示、流动宣传车等宣传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掀起森林防火宣传热潮。

(二)做好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宣传。在造林季节和农事用火高峰时期,要突出野外火源管理宣传,引导林场职工和林区群众依法、依规用火;在五一、国庆、元旦等节假日,重点针对进入林区旅游休闲等火源管理开展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文明旅游;在清明、冬至等祭祀高峰期间,要联合民政等单位大力倡导文明祭祀,加强警示教育。在高火险时期,高火险地区应组织干部、党员、志愿者等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抓好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宣传。加强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宣传标识、标牌推广,在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以及林区进山路口、公路、铁路、电力、电信线路沿线等重点区域、位置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标牌,在重要进山路口及时增设语音提示杆,大力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四)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典型宣传。及时总结森林防火工作的有益经验,注意发现和挖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不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森林火灾案件查处情况要及时报道,通过以案说法、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起到惩处一个,警示一方的效果。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认真组织落实,积极协调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推动森林防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营造浓厚森林草原防火舆论氛围,促进群防群控局面形成。

(二)创新宣传手段。积极探索运用短视频、直播、微动画、无人机喊话等新方法,拓展专题讲座、案例解读、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小手拉大手等多种形式,鼓励采购专业服务,定期制作主题鲜明、符合受众需求、易于传播的宣传精品。积极参加首届应急管理优秀宣传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传递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社会正能量。及时报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信息,主动推介本地森林防火工作动态,将特色鲜明、辐射带动性强的做法,浓缩成新闻稿件,宣传月各县市区报送数量不少于一篇。

(三)发挥网格作用。充分发挥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优势,网格成员要结合责任网格森林资源和人群特点,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要从内容、形式、手段上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流动与固定、临时与永久、视觉与听觉相结合的办法,力求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扩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四)及时总结反馈。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森林防火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提炼工作,分别于324日、1024日前报送春、秋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1220日前报送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年情况总结。上述材料需将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市林业局(联系邮箱:whsslf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