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关于印发2025年工作要点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7 15:57信息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陶刚 字体:【  

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无为市林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2025年工作要点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43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2025年工作要点责任分解

 

2025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谋划十五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市自然资源工作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厅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打造创新之城、汽车之城、智算之城、枢纽之城、欢乐之城、幸福之城的战略目标,认真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协调保护和开发,为芜湖建设省域副中心作出自然资源新贡献

一、严守耕地红线,统筹构建耕地保护新格局

1.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关于耕地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责任领导:鲁永红

责任单位:耕地保护监督科,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推动耕地保护人防+技防制度落地,强化动态巡查责任制引入遥感监测技术,实现耕地动态监测监管确保违法违规变更耕地用途早发现、早处置

责任领导:鲁永红

责任单位:耕地保护监督科生态修复中心,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出台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具体措施,强化以补定占,做到补足补优。根据占用耕地用途和主体,制定差别化补充耕地落实管控细则,充分调动各类主体耕地保护积极性。

责任领导:鲁永红

责任单位:耕地保护监督科、生态修复中心,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4.统筹补充耕地任务安排、补充耕地数量核定、入库出库与调剂管理,健全非农建设占用恢复地块耕地质量评定机制,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补充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鉴定验收。

责任领导:鲁永红

责任单位:耕地保护监督科、生态修复中心,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推动耕地保护专项清理整治问题整改,逐年消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中现状非耕地。

责任领导:鲁永红

责任单位:耕地保护监督科、生态修复中心,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优化资源配置,助力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6.坚持首位产业优先服务,从规划选址、单元详细规划、成片开发方案到批地供地,实现首位产业用地全周期服务。

责任领导:王欣、程劲虎、鲁永红、周洁、朱子龙、朱伍保

责任单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重点项目专班服务,围绕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以要素保障会商会为平台,搭建服务专班,对内研究保障路径、调度工作进度、化解各类矛盾,对上跑部跑省、争取用地政策、加快审批进度。

责任领导:鲁永红

责任单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各相关科室,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载体单位上门服务,坚持一区一策,建立服务+管理要素保障新模式,定期循环赴各县市区上门对接用地需求,共同研究自然资源工作对策。

责任领导:鲁永红

责任单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各相关科室,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科学设置矿业权完成繁昌区源山建筑石料矿挂牌出让、繁昌区古竹岭石灰岩矿等扩界及出让收益评估处置工作

责任领导:王欣

责任单位:矿产资源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10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加快推进南陵县小型金属矿山整合重组

责任领导:王欣

责任单位:矿产资源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11.联合开展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提升年专项行动加强矿山全生命周期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责任领导:王欣

责任单位:矿产资源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12.落实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制度,统筹安排林地定额指标,积极向上争取省级定额。

责任领导:王欣、朱伍保

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13.实施林地占补平衡,坚持以补定占,指导各县市区充分挖掘资源,合理建设补充林地储备库,鼓励购买林地占补平衡指标。

责任领导:王欣、程劲虎、朱伍保

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三、聚焦改革试点,释放土地资源要素新动能

14.高质量完成综合改革和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任务,系统总结改革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责任领导:王欣、程劲虎、鲁永红、周洁、朱子龙、李宝童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科、建设管理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管理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科学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再开发空间单元,分区域分类型提出再开发策略与指引。

责任领导:程劲虎、周洁、朱子龙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

完成时限:20259月底前

16.加大低效片区整治力度,实施老八中、经开区三湖、桥北工业园、鸠江区北湾等片区综合整治。

责任领导:程劲虎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探索城市消极空间利用,出台《市区存量建筑用途转换管理办法》《市区建设用地混合利用指导意见》,完善城市更新政策,支持土地混合利用、复合开发。

责任领导:程劲虎、周洁、朱子龙、李宝童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建设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55月底前

18.推进新增闲置土地动态清零一地一策制定处置对策;妥善处置闲置存量房地产用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领导:程劲虎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编制《工业用地指南》,实现工业用地容积率与产业类型、经济效益双挂钩

责任领导:程劲虎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20256月底前

20.以新能源汽车等首位产业为引领,建立产业链供地与产业链招商有机衔接新机制,优化项目布局和选址,实现产业园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

责任领导:程劲虎、鲁永红、周洁、朱子龙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加快推进开发区批准范围优化核定,修订开发区公告目录,引导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向开发区主区集中。

责任领导:程劲虎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完成时限:序时推进

22.建立工业用地双合同监管履约通报制度,从源头遏制新增闲置低效用地产生。

责任领导:程劲虎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深化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推进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试点,构建交易+登记的土地二级市场,推动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责任领导:程劲虎、周洁、朱子龙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4.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

责任领导:周洁、朱子龙

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科,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深化多规合一,擘画国土空间规划新蓝图

25.有序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与审批强化镇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利用。

责任领导:周洁、朱子龙

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科,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20256月底前

26协同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健全市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审查制度,完成中心城区道路红线详细规划及用地控制编制。

责任领导:周洁、朱子龙

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科、市政管理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7.加快开展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及入库。

责任领导:程劲虎、周洁、朱子龙、李宝童

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科、编研中心(规划馆)、数据资料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8.按需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推进通则式村庄规划有效覆盖,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领导:周洁、朱子龙、李宝童

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科、编研中心(规划馆),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9.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定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规则,推动城镇开发边界精准落地。

责任领导:鲁永红、周洁、朱子龙、李宝童

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编研中心(规划馆),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0.明确市辖区村庄规划审批流程办法,提高审批质效。

责任领导:周洁、朱子龙、李宝童

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科、编研中心(规划馆)

完成时限:20256月底前

31.探索城市设计横向协同,出台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将城市设计成果纳入详细规划,发挥城市设计空间管控作用。

责任领导:周洁、朱子龙

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科

完成时限:20259月底前

32.修订《芜湖市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和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周洁、朱子龙、李宝童

责任单位:建设管理科、市政管理科、国土空间规划科、编研中心(规划馆)

完成时限:20256月底前

33.探索制定城市更新项目容积率补偿和奖励工作措施,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责任领导:程劲虎、周洁、朱子龙、李宝童

责任单位:建设管理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完成时限:20256月底前

五、坚持系统治理,探索生态保护修复新路径

34.持续推进无为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筹备三山峨桥等5个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优化农村空间布局,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

责任领导:鲁永红

责任单位:耕地保护监督科、生态修复中心、无为市局、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5.谋划年度废弃矿山修复任务科学制定修复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任务

责任领导:王欣

责任单位:矿产资源管理科,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36.指导、支持矿山企业参与绿色矿山遴选,全面提高绿色矿山比例。

责任领导:王欣

责任单位:矿产资源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37.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和功能分区调整优化,推进青弋江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新设新立,推动东草湖湿地自然公园等规划编审和报批。

责任领导:王欣、张应根

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南陵县局、有区(开发区)分局、无为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8.启动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推进湿地分级管理和湿地名录发布。

责任领导:王欣、张应根

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南陵县局、各区(开发区)分局、无为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39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对交办的线索清单进行调查核实,符合索赔条件的及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程序,引导赔偿义务人履行责任。

责任领导:王欣、鲁永红、朱伍保、张应根

责任单位:矿产资源管理科、耕地保护监督科、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执法监督科、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无为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厚植绿色底蕴,共同绘就绿美江淮新画卷

40.开展市县两级林长重难点问题领办督办行动,优化林长制一地一策管理模式,深化林长制监督员活动,促进基层林业工作提效。

责任领导:王欣、朱伍保、张应根

责任单位:林长办、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森林防火科、林业技术中心,南陵县局、各区(开发区)分局、无为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41.强化市级创新示范点建设成果提级,广泛开展长三角林长制一体化合作。

责任领导:王欣、朱伍保、张应根

责任单位:林长办、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森林防火科、林业技术中心,南陵县局、各区(开发区)分局、无为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42.拓展造林用地空间,高质量巩固国土绿化成效。

责任领导:王欣、周洁、朱子龙、朱伍保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南陵县局、各区(开发区)分局、无为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43.开展绿美江淮十大行动,推进绿美城市、绿美河湖、绿美园区等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王欣、朱伍保、张应根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林长办、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森林防火科,南陵县局、各区(开发区)分局、无为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44.持续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做好古树名木保护。

责任领导:王欣、朱伍保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南陵县局、各区(开发区)分局、无为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45聚焦林权、林场、林碳三项重点任务,深化集体林权改革,丰富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模式

责任领导:王欣、朱伍保

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林业技术中心,南陵县局、各区(开发区)分局、无为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46探索林下经济+森林旅游+采摘体验等综合发展业态。

责任领导:王欣、朱伍保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林业技术中心,南陵县局、各区(开发区)分局、无为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47坚持科技引领,扩大青梅、蓝莓等产业领域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带动区域特色经济林产业整体发展。

责任领导:王欣、朱伍保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林业技术中心,南陵县局、各区(开发区)分局、无为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七、增进服务意识,用心用情书写民生新答卷

48.定期调度年度指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省、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

责任领导:程劲虎、陶智、周洁、朱子龙、李宝童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建设管理科、市政管理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综合调控科、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资料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49.全面总结深化优、转、提专项行动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周洁

责任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0.探索划拨不动产补办出让税费缴纳一窗办理’”推动产权交易一件事改革两项省级试点任务。

责任领导:程劲虎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1.深化长三角区域不动产登记一体化跨省通办改革成果。完善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市县一体平台。

责任领导:程劲虎

责任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52.建成并运行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升级集成服务窗口,建设线上交易平台和信息系统力争打造全省样板。

责任领导:程劲虎

责任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53.高质量完成群众身边作风建设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完成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

责任领导:程劲虎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4.清理、整合、更新、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和数据,建立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数据库,实现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和不动产登记有效衔接,同步开展二轮延包登记发证工作。

责任领导:程劲虎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局(分局)

完成时限:根据省级要求序时推进

55.实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证书颁证到户攻坚行动,集中三个月时间,实现证书应发尽发。

责任领导:程劲虎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20256月底前

56.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地质灾害隐患即查即治,完成6处新增地灾隐患点治理销号。

责任领导:王欣

责任单位:矿产资源管理科,有关县市局、区(开发区)分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57.持续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建设,完成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王欣、张应根

责任单位:森林防火科,南陵县局、各区(开发区)分局、无为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58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体系建设加强跨区域协作。

责任领导:王欣、朱伍保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林业技术中心,南陵县局、各区(开发区)分局、无为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59.加强野生动植物监管。

责任领导:王欣、朱伍保

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南陵县局、各区(开发区)分局、无为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八、全面依法行政,开拓自然资源法治新篇章

60.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部门沟通合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做好案件研判和风险评估。

责任领导:鲁永红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61.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司法行政机关对接交流,完善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

责任领导:王欣、程劲虎、鲁永红、朱伍保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耕地保护监督科、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2.持续开展自然资源综合监测,加强耕地、矿产、林地、自然保护地等重点领域监管。

责任领导:王欣、程劲虎、鲁永红、朱伍保、张应根

责任单位:耕地保护监督科、执法监督科、矿产资源管理科、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无为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3.全力推进存量违法问题清零行动,分级调度、分类施策,确保依法高效完成整改。

责任领导:鲁永红

责任单位:生态修复中心,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基本实现清零,有限制性因素的,待限制性因素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整改

64.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做好违法违规建设线索核查移送。

责任领导:王欣、鲁永红、朱伍保

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执法监督科,南陵县局、各区(开发区)分局、无为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65.以零容忍的态度集中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依法严肃查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用于殡葬设施的行为。

责任领导:王欣、程劲虎、鲁永红、朱伍保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执法监督科、耕地保护监督科、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生态修复中心,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无为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6.深化党建+信访工作机制,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工作。

责任领导:鲁永红

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7.坚持依法依规、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严格落实信访包保责任制,主动开展局领导接访活动,确保重点信访事项有力有效解决。

责任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8.注重源头预防,每月开展信访事项统计、分析、预判,切实增强信访工作的前瞻性。强化信访事项督办,加强对县市区局信访事项处理的指导与督促。

责任领导:鲁永红

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推动数治转型,激发国土空间治理新动力

69.做好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提前谋划2025年工作,实施市级全过程监督管控,严控成果质量,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责任领导:程劲虎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根据省级要求序时推进

70.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全面摸清家底,夯实管理基础。

责任领导:程劲虎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序时推进

71.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摸清资源底数及生态状况,指导编制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责任领导:王欣、程劲虎、朱伍保、张应根

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72.健全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建成图属一致、与登记数据库动态关联的地籍数据库,规范做好地籍图编制。

责任领导:程劲虎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资料管理中心,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根据省级要求序时推进

73.深化智慧芜湖时空大数据平台试点加强数据库建设数据汇聚融合。

责任领导:程劲虎

责任单位: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数据资料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74推动实景三维建设,加强新技术场景应用

责任领导:程劲虎

责任单位: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数据资料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75开展天地图·芜湖基础地理信息底图融合更新,建设县级节点,推动省、市、县三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一体化、服务在线化、更新常态化。

责任领导:程劲虎

责任单位: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76.深化一码管地平台建设,同步对接市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与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责任领导:程劲虎、陶智、周洁、朱子龙、李宝童

责任单位:数据资料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建设管理科、综合调控科、行政审批科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77.优化自然资源一张图,启动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治理;对外加强数据对接共享,探索多元场景应用服务。

责任领导:程劲虎

责任单位:数据资料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前

78.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建设。

责任领导:程劲虎

责任单位:数据资料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坚持党建引领,走出自然资源事业新征程

79.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第一议题制度 ,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

责任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0.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深化各级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实,落实下管一级责任。

责任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1.聚焦四个维度,全力推进省委巡视、省厅巡察、审计反馈等问题整改。

责任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2.实施头雁工程和支部固定议题制度,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责任领导:陶智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支部(总支)、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3.深化党建品牌示范效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活跃群团文化生活。

责任领导:陶智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支部(总支)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依规有序推进跨科室轮岗、跨层级任职、跨系统部门交流。

责任领导:陶智

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5.加强县局、分局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提升班子履职能力。

责任领导:陶智

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6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管理探索出台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办法。

责任领导:陶智

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510月底前

87.落实党组与驻局纪检组会商机制,准确运用四种形态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8.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责任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