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芜湖市2025年度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湾沚分局、繁昌分局:
为切实加强全市森林防火应急保障能力,有效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经市政府同意,2025年在全市境内建设森林防火应急道路20公里。为规范项目工程建设,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芜湖市2025年度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谋划建设计划,及时上报市局备案,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2025年4月10日
(联系人:陈大华,电话:0553-5885003)
芜湖市2025年度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高质量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有效保护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完善我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以国有林区林场、自然保护地为重中之重,以城镇村、居民点、重要设施周边等为关键部位,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简易路,与林区现有外部道路构建布局较为合理,结构较为完整的林区防火应急道路网络。
(二)基本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布局;坚持突出重点、系统推进;坚持质量为先、按期完成。
二、目标任务
2025年全市计划建设市级森林防火应急道路20公里,其中湾沚区10公里,繁昌区10公里。
三、建设标准
各工程县市区应组织编制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并按照标准组织施工。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应按照《林区公路工程勘测规范》、《林区公路路线设计规范》、《林区公路路基设计规范》、《林区公路路面设计规范》、《林区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林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进行规划设计。按照《林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林区三级公路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技术指标要求森林防火道路为水泥硬化路,宽度400CM,厚度20CM,水泥标号不低于C25。
四、经费补助
森林防火应急道路按照每公里70万元标准建设。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市县两级共同承担,其中市级财政补助50%资金,县级配套50%资金。
五、检查验收
各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完工后,由各地责任主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包含工程监理资料)并备案至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形成项目完成报告,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局将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市级核查。
六、资金拨付
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市财政部门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的市级核查结果一次性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其中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市级补助资金为市级核查公里数*70万元*50%。
七、保障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面对新形势下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态势,各地应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意义,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并纳入林长巡林督查检查事项。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明晰权责分工,保障工程实施有序推进。各地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列入市林长制考核的考核内容。
(二)统筹规划部署,确保建设成效。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落实项目责任主体和建设主体,原则上确定乡镇政府(国有林场)为项目建设责任主体。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具备项目建设资质单位为建设主体,招标由项目建设责任主体负责,林业部门作为项目监督部门。
(三)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督促项目责任主体实施项目公示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及工程监理制度。项目单位应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市财政、林业部门将不定期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发现违规使用资金,将停拨资金或中止项目。
(四)健全质量管控,强化过程监督。项目建设须严守生态保护底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耕地及林地等管控区域,须依法履行相关审批手续。项目建设要坚持质量为先、按期完成。严格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严格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建设项目。
(五)完善档案体系,规范资料归档。要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开工建设前,要对将要建设地段拍摄含经纬度的原始图片;开工建设后,要保留建设过程的影像资料,从调查规划、设计施工和检查验收,做到图标卡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