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镜湖区三泰国际大厦三层F20)

发布时间:2025-05-28 11:08信息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许甜雨 字体:【  

公告

编号:2025-15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科(市民服务中心2F北区)

联系方式:0553-3836992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方湘云、彭景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镜湖区三泰国际大厦三层F20

2004011594号

彭丽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