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根据申请人掌上申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我局拟办理(鸠江区保利和光瑞府B1#楼2单元502室)不动产权证书。因申请人未提供(鸠江区保利和光瑞府B1#楼2单元502室)《初始登记证》(证号:皖(2025)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801720号)原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现公告上述权属证书作废。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