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镜湖区文化路25号2幢1单元401室)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16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科(市民服务中心2F北区)。
联系方式:0553-3836992。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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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韦学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镜湖区文化路25号2幢1单元401室 |
镜私字第14628号 |
凌德华 |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 年5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