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陈永富因保管不善,将皖(2019)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667500号号不动产权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永富
2025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