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镜湖区华盛街小区2#楼1单元101室)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芜房权证新私字第000855号 |
朱桂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340202003015GB00005F00080001 |
镜湖区华盛街小区2#楼1单元101室 |
依据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2025)皖0202执2035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