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鸠江区东方红郡怡园58#楼1单元104室等)

发布时间:2026-09-07 15:36信息来源: 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阅读次数:编辑: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皖(2022)芜湖市不动产证明第0538414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赭山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340207003015GB00006F00170129

鸠江区东方红郡怡园58#楼1单元104室

2

皖(2022)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416140号

李红

不动产权证书

340207003015GB00006F00170129

鸠江区东方红郡怡园58#楼1单元104室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