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弋江区金石新城A9#楼2单元501室)

发布时间:2026-09-07 16:39信息来源: 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阅读次数:编辑: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皖(2025)芜湖市不动产证明第0650738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340203999008GB00001F01110029

弋江区金石新城A9#楼2单元501室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