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弋江区金石新城A9#楼2单元501室)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皖(2025)芜湖市不动产证明第0650738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340203999008GB00001F01110029 | 弋江区金石新城A9#楼2单元501室 |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9月07日
皖公网安备 340207020004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