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承接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首宗用地获批

发布日期:2021-09-02 09:15 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陶刚 浏览次数:

8月21日,宁波市长正式批准了芜湖市2021年第3批次增减挂钩土地征收,项目批复面积461亩。该项目是我市承接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事项后第一个用地批准事项,属全省首批。

8月12日,我市开始受理首批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事项,首个项目为江北新区中江新城地块。在与县区政府充分沟通基础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一时间会同相关等部门,就审批内容逐项梳理、严格审查,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仅一周完成会审、补正、核查、缴费等程序。8月20日,首批用地报件材料正式录入用地报批系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用现场集中审查模式,半天内完成并联会签。市司法局全程参与审慎研究,半天内完成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8月21日,经市长审批,我市首宗受省政府委托审批的建设用地正式获批。

自7月5日省政府依法将用地审批权委托下放给设区市和县级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批准以来,芜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议通过《芜湖市承接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实施方案》,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调度、县区政府部门协调联动的审批机制,及时部署开展承接相关各项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用地审查工作实施细则》,对用地审查要求、审查时限进一步细化,并依托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全省创新搭建建设项目审批预检平台,有效提高用地报批材料组卷质量。目前用地审批工作已进入正常运转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