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发布2024年1号总林长令

发布日期:2024-04-12 14:38 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陶刚 浏览次数:

  2024年是林长履职能力攻坚年。为持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为主线,着力建设高颜值”“高价值”“高品质”“高质量绿美江淮。日前,市委书记、市级总林长宁波,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总林长徐志签发20241号总林长令。

总林长令号召,各级林长要认真落实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林长责任区制度、林长联系林业产业基地、林长联系林业经营主体、林长联系基层林长六项基础性工作。注重凝聚各方力量,协同落实林业保护发展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防范处置重大风险,强化各级林长重大重点工作的领办督办,督导推进1项以上重点任务、牵头协调1项以上难点问题。

总林长令要求,坚持市域统筹、整体推进,以点带面,不断提升我市示范点建设整体水平。围绕林业发展禀赋,各级林长要深入了解辖区范围的特色林业资源、特色林业产业、特色创新做法,找准切入口,试点先行,各县(市、区)总林长牵头协调谋划1项本辖区林长制改革创新点建设,推动各地林业特色化发展。

全力推进绿美江淮行动围绕绿美江淮十大行动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抓手,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科学编制绿美江淮行动方案。坚持规划引领、部门联动的原则,用好山河湖自然资源,一体化推进绿美村庄、绿美乡镇、绿美城市、绿美河湖、绿美通道、绿美园区、绿美校园、绿美景区、绿美森林、绿美产业建设共建绿美芜湖。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权分置,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推动集体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建设,完善林权融资配套服务、拓展林权交易渠道、引导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围绕森林经营、场村国有林场和村集体合作、林票+碳票等方面,小切口突破,形成可复制典型案例。

总林长令强调,要强化林业资源保护落实林地占补平衡,强化林长统筹、行刑衔接、纪法衔接,扎实开展森林督查、毁林毁草专项行动,严厉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重要湿地动态监测评价,健全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野生动植物等保护。

切实履行森林防灭火责任,健全完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协调做好火源管理、防火宣传,切实提升森林火灾防控组织能力,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严格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强力推进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持续加强检查督导,统筹体系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推进部门协作,全面提升疫情防控成效。

各级林长应针对辖区林业产业发展现状、找准产业链缺口,精准提升林业项目双招双引力度。以乡村级林长为主导,摸清家底,实现林业经营主体应统尽统,以市县级林长为主导,建立重点林业龙头企业储备库。以林长三联系工作为契机,做好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上的问题,推进我市特色经济林、木竹资源综合利用、木本油料、森林康养旅游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2024年度全市林业总产值突破2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