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芜湖市“多测合一”服务机构名录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30 15:33 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陶刚 浏览次数:

按照《关于印发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关要求,现就建立芜湖市“多测合一”服务机构名录库公告如下:

一、申请材料

1.芜湖市“多测合一”服务机构名录库申请表(附件1)

2.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

承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测绘业务应具备工程测量(地形测量子项)、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子项)资质;承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测绘业务应具备工程测量(规划测量子项)资质;承接竣工验收阶段测绘业务应具备不动产测绘(房产测绘、地籍测绘)、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子项)资质。

3.其他证明材料

非本市测绘资质单位申请进入芜湖市“多测合一”服务机构名录库的,还须提供本地固定办公场所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和2名以上在本地作业人员社保材料(社保显示单位名称须和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二、受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109日,集中受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测绘资质单位,进入芜湖市“多测合一”服务系统,供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多测合一”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后期对名录库进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测绘资质单位可以随时申报;不符合资质条件或出现违法测绘行为、测绘成果质量问题等情况的,随时清理出名录库。

三、受理地点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A317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管理科。联系电话:0553-3115461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芜湖市“多测合一”服务机构名录库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