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瑜山瓷石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8 17:16 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陶刚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瑜山瓷石矿采矿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A3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6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瑜山瓷石矿

(二)开采矿种:陶瓷土、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

(三)地理位置: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潘冲村,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8°04′30″,北纬31°08′51

(四)面积1.14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五)资源储量:出让采矿权范围内资源量共16206.33万吨,其中陶瓷土矿9104.64万吨(包含原采矿权剩余资源量1270.21万吨,本次新增资源量7834.43万吨);建筑用石料矿(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7101.69万吨。

(六)开采标高:+206.60米至+15.00

(七)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山设计生产规模为550万吨/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已编制的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

(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相关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矿山应当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正式投产后一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并通过评估核查

出让年限30含基建期2),自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十)起始价:24300万元。

(十)陶瓷土矿业权出让收益率:3.1%

、竞买申请人资质条件及审查

(一)竞买人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竞买本采矿权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要求,且需出让人征得军事管理部门同意。

2. 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4.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竞买保证金银行保函

根据《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要求,竞买人需具备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人须开立人民币2.43亿元竞买保证金银行保函(见索即付保函原件、不可撤销)。银行保函有效期自出函之日起6个月,银行保函受益人为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函中要明确违约事实发生后无条件授权受益人全额提取竞买保证金银行保函金额作为违约赔偿)。

挂牌结束后,提交银行保函的未竞得人凭身份证明文件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回竞买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自行到相关金融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三)竞买资格审查

竞买人的资格条件由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资格条件经审查合格的,取得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出让公告时间:2024318日至2024415

挂牌时间:2024416日至2024428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挂牌文件获取途径:竞买申请人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科索取出让文件。

(二)报名时间:202431816起至202441516时止(工作日上班时间)。

(三)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持参加竞买申请资料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科报名(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0553-3121175)。

)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原件)竞买承诺书(原件);

2.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及股东信息查询单(件)

4.竞买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提供竞买保证金银行保函、具备申请条件的,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4415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出让起始价增价规则以及竞得人确定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4300万元其中,陶瓷土起始价37.79万元;建筑用石料矿(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起始价24262.21万元增价幅度为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竞得人确定的标准和方法见《竞买规则》。

、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以及与采矿相关的法规政策调整,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风险自担。若因国家建设需要、政策调整对矿山实施关闭,矿业权人须积极配合,自行无偿拆除采矿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采矿权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详细了解该采矿权现场及周边环境,详细了解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作业的外部条件及当地政府矿山整治、产业转型相关政策,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三)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开采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出让采矿权的资源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等为由向出让人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四)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产生的银行担保函经济风险。

、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在公告期内书面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

挂牌成交采矿权竞得人如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不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视为违约,出让方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同时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其他内容

(一)本次出让矿区范围依托原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设置,繁昌区人民政府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原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进行评估且公示无异议(评估价值9162.13万元),详见公示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openness/grassroots/6603401/39019515.html)。公告前,原采矿权人与繁昌区人民政府已签订矿山关闭退出协议,并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了采矿权注销登记,上述原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转让权益金按评估价9162.13万元确定,由竞得人在取得采矿权许可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另行支付给繁昌区人民政府,由繁昌区人民政府根据矿山关闭退出协议支付给原采矿权人。

(二)出让矿区范围内及周边涉及的土地转征、坟茔迁葬、高压杆线迁移、受影响房屋的拆迁安置、周边道路建设及综合环境整治等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承担。为降低竞买人投资风险,保障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繁昌区人民政府已开展净矿出让处理工作,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述工作所需费用进行评估,且公示无异议(评估金额40162.85万元),详见公示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openness/grassroots/6603401/39018006.html)。该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并设立专项账户,做到专款专用,据实结算。采矿权出让后,具体工作由竞得人与繁昌区人民政府协商自行解决,与出人无关。繁昌区人民政府已明确:在竞得人取得瑜山瓷石矿采矿许可证后1年内,配合完成矿山首采区范围内土地租用、坟茔杆线迁移等工作;根据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等设计内容,提前1年时间配合完成矿山后续开采范围内土地租用、坟茔杆线迁移、房屋拆迁等工作,以落实净矿出让要求。

(三)根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要求,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

(四)本次采矿权出让一经确认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竞得人在10个工作日内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具体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见《采矿权出让合同)。

拟出让采矿权范围内陶瓷土资源量9104.64万吨,其中原采矿权剩余资源量1270.21万吨,已完成有偿处置,该部分资源不再重复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待已完成有偿处置的1270.21万吨资源开采完毕后,新增的7834.43万吨陶瓷土资源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率3.1%逐年征收。

(五)采矿权出让后,矿区及影响区范围所涉及的用地、用林、用电、水土保持、环保、道路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发改、经信、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应急、自然资源、林业、电力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出让资源量(16206.33万吨)开采完毕或出让期限(30含基建期2)届满,采矿权自行终止,矿山无条件关闭,并在1年内应自行拆除矿区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等采矿权人相关资产,出让人不予补偿,采矿权人应履行相应的矿山关闭义务。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视同放弃该资产,无偿交付出让方处置,并承担拆除及生态修复费用。出让期届满,出让资源量由于不可抗力等非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开采完毕的,受让方按规定可以申请采矿权延续,不另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本次挂牌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瑜山瓷石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本公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www.mnr.gov.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hsggzy.wuhu.gov.cn)和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s://zrzyhghj.wuhu.gov.cn)同步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十一)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和通知。

联系方式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沙先生

联系电话:0553-3121175

 

安徽银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563-6042355

 

 

   

 

芜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3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