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7 10:29
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陶刚 浏览次数: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日组织专家对《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安徽省繁昌县库山矿区水泥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7〕2号)和《安徽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皖自然资规〔2020〕4号)有关规定,现将拟通过的方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共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项目和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与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王蕾 0553-3115851
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A343室
邮箱:whszgjkgk@163.com
附:公示项目名单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7日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专家组意见 |
1 |
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安徽省繁昌县库山矿区水泥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方案》编制依据基本充分,土地复垦范围与土地复垦责任区划定基本正确、地质环境问题与土地损毁现状与预测评价基本适宜,提出的保护与复垦措施基本符合矿山实际,体现了矿山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基金提取额与保护复垦需求匹配,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同意《方案》通过。 |
附件:《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安徽省繁昌县库山矿区水泥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