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12-23 15:31 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陶刚 浏览次数:

  参照《芜湖市人民政府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推动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积极做好本系统市级全程网办事项88项。2019年、2020年我局共删减申报材料232项,减材比例达48%,办理时限由原来的平均9.3个工作日,压缩至2.9个工作日,全程网办率由原来的30%提升到现在的75%。

2、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全覆盖和常态化。我局整合了原国土和原林业两个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完善了一单两库的建设,制定了6项抽查计划,实际完成8项,其中3项是和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进行的联合检查,其余5项为本部门双随机检查,已于12月份全部完成并完成录入工作。

 3、生态保护环境方面。全市共建成市级绿色矿山24家,2家矿山获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7家矿山被遴选为自然资源部绿色矿山繁昌区于本年度被自然资源部列入全国50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名单积极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区域评估,并计划于今年底全部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14个,新增自然公园4个加大湿地生态修复力度,截至目前共计修复湿地面264.7公顷,湿地保护率提升到50.25%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今年年底将全面完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并建立耕地资源质量数据库。严格落实各级林长责任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新增长江造林1.72万亩,基本做到岸线1公里范围内应绿尽绿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8.4万亩,依法退出处置禁食野生动物44家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完善重大决策程序,有序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为确保重大行政行为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预防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我局制定实施《重大事项内部会审和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的会审和决策,分别以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行政办公会、案件审查会的形式进行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并综合大多数人员意见形成方案,作为内部办理有关事项的执行依据。制定并实施《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对于重大事项,在决策方案提请会议讨论或者报请局领导签发之前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者制发文件。

2、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我局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出台规范性文件前需提交法治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审查通过提请讨论签发。我局今年积极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于涉及民法典和野生动物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门清理,经清理,涉及以上领域需修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为0件。共清理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43件,建议废止3件,建议修改9件,本部门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共25件,保留有效。

3、实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在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前,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组织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基准地价修正听证和土地规划调整听证等各类听证会。

4、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我局与安徽仝人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制定有《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律师服务费标准暂行办法》,明确了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范围,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遵守省厅建立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制定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我局完成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任务,认真落实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在自查自纠阶段均已完成整改,积极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结合以上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以及日常执法监管等工作,认真梳理行业乱象突出问题,主动同公安机关、检察院和纪检监察机关建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联动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重拳打击黑恶势力。2020年以来,全局共处理各类自然资源信访事项122件,接待群众来访4759人次,未发生重大、极端信访矛盾问题,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信访工作任务。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机构改革后,及时整合了国土、林业各规划的权责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我局设立有专门的法制机构处理诉讼和复议有关案件严格按照法规法规要求,积极准备证据等相关材料提交法院等司法机构同时设有执法监督科,负责执法人员培训年审等事宜,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督查职责。我局与芜湖市检察院联合印发有《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协作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等方式,加强了双方的沟通联系,有利于进一步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五)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今年我局进行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开展了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组织宪法宣誓和宪法知识测试各1次,推进宪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其他土地日、测绘日、爱鸟周等法治宣传14余次,组织8场有关政策法规及业务相关培训,邀请知名律师开展了民法典专题讲座,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一)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健全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整套机制加强法律顾问的参与,充分发挥其外脑作用,同时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根据新的土地管理法和森林法,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出台相关制度,推进工作精细化。同时对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梳理,对与上位法不相适应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修改和废止。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自然资源领域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前置服务、指导服务,把服务向审批之前延伸,压缩审批时间。持续健全完善以“多规合一”一张蓝图为基础,“多证合一”、“多审合一”和“多测合一”的并联审批体系。

2、推进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工作。推进全市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全市约72万户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市智慧芜湖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开展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更新工作。开展天井山自然保护地和漳河、峨溪河自然资源调查时点工作。

   3、实施严格的自然资源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进一步严控建设占用耕地,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全面建立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制度,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制度,强化松材线虫病除治等重大灾害保障力度,进一步全面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食野生动物的决定,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4、加强生态环境修复和治理。扎实推进全市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严格实施矿业权管理。推进自然保护地管理,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区湿地自然公园建设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地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全面深化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持续巩固长江岸线整治成果,全力推进生态复绿向长江支流延伸,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整合先进监测手段逐步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监测体系

(三)加强执法人员学习与宣传

制定2021政策法规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其他法律知识培训。同时结合市司法局法治宣传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创新法治宣传手段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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