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30 11:14 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陶刚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法治建设有关工作部署,推进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现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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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新时代全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坚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领导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通过召开行政办公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进行专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

2、加强党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领导。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人教科、办公室)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着力推进重点项目政策文件制定。配合做好《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工作,并做好新法新规的贯彻落实。立足保障国家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根据工作需要,出台相应的保护耕地和自然资源的规范性文件。

2、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坚持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按照司法部门统一部署,做好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立改废”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分局),政策法规科、相关科室)

3、统筹谋划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任务。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聚焦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市自然资源“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相关科室)

4、依法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权力运行。完善清单制度体系,开展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确保部门职能、权力、责任配置相一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分局),政策法规科、相关科室)

5、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全面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落实主体责任。适时开展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自然资源执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分局),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相关科室)

四、切实加强依法民主科学决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决策和会审要充分听取并综合大多数人员意见形成方案,作为内部办理有关事项的执行依据。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分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执法支队)

2、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自然资源管理领域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规范和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分局),政策法规科、相关科室)

3、加强和改进法律顾问工作。坚持律师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分局),政策法规科)

五、持续深化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

1、推进重点领域简政放权。认真落实省政府用地审批权委托下放,提高用地审批质效。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和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配合做好“标准地”改革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分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2、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活动,认真落实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营造“四最”营商环境。大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创新开展不动产交易、税收申报、登记流程等全程掌上办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分局),确权登记科、不动产登记中心)

六、有效化解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争议

1、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机制。强化“谁主办、谁应诉”的行政应诉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建立健全与法院、检察院协作机制。强化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和行政诉讼裁判执行的监督,跟踪问效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分局),政策法规科、相关科室)

2、强化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和信访处置工作。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依法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扫黑除恶、“大棚房”清理“回头看”、“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等专项工作,推深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分局),执法监督科、执法支队)

七、扎实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

1、编制“八五”普法规划。根据省厅和市里部署,启动编制本市自然资源“八五”普法规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加大宣传力度,为实施“八五”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分局),政策法规科)

2、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编制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清单履行普法责任。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干部群众依法保护、依法使用、依法管理自然资源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分局),政策法规科、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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