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深入模式齐发力,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2-04-27 16:21
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陶刚 浏览次数:
近日,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用“滚动屏幕+固定展板”固定模式结合深入群众发放宣传册等宣传模式,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有效预防有组织犯罪,增强公民的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
首先,南陵县局通过在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大厅内播放滚动屏幕和在局机关布置宣传展板等方式,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学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有关法律知识,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同时,南陵县局组织深入林区和矿山企业发放县扫黑办印制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册,指引相关企业和群众组织学习,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着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此次宣传活动,共制作滚动屏幕宣传标语5条,宣传展板1块,发放宣传册100余张,通过固定+深入的宣传方式,使企业和群众进一步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社会背景及现实意义,提高了反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和能力,从根源上防范该类案件的发生。近年来,南陵县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明显下降。
据悉,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明确了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让黑恶势力再也无处遁形。
下一步,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中,进一步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以实际行动为社会稳定贡献力量,全力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