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林业局开展林草种苗质量执法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4-06-03 15:44 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陶刚 浏览次数: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林木品种选育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近日,市局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市林业技术中心组成联合执法组,赴湾沚区、繁昌区开展林草种苗质量执法检查行动。

本次执法行动随机抽取了2家龙头企业:芜湖新达园林绿化集团有限公司、溜溜果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检测企业苗圃苗木的苗龄、高度、地径和胸径等质量指标,同时对育苗生产单位的种子来源、苗木标签、自检记录、购销合同、种苗检疫情况及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查验。

执法组采用“边执法、边普法”的形式,在企业的办公场所,执法人员查验了企业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翻阅了企业苗木生产经营档案,向企业职工宣讲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核验了苗木的良种证书,进一步推进苗木档案记录的规范化。根据企业提供的苗木出圃记录和购销合同,执法人员深入圃地,现场随机抽取测量待出圃苗木的规格,检查是否存在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同时,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了苗木标签制度的落实情况,根据《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以省林木种苗总站发放的规范标签样例,详细讲解苗木标签填写中的注意事项。此外,执法人员向企业发放了《安徽省林木种子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鼓励企业开展林草植物新品种选育,加强林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根据抽检的结果,被检企业的苗木质量符合要求,企业均能有效管理苗木生产经营档案。执法组提出,希望两家龙头企业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动种苗领域更多的企业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执法行动,有效宣传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领域的法律法规,强化了林草种苗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