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处理机制
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处理机制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工作作风,畅通不动产登记投 诉渠道,确保不动产登记合法、规范、廉洁、高效,现将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处理机制明确如下:
一、投诉对象及内容
(一)投诉对象
芜湖市承担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二)投诉内容
1.服务态度问题: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行为。
2.违反党纪政纪问题:怠政懒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等问题。
3.工作不规范问题:不依法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超时办结业务等问题。
4.工作建议和意见:包括对人员管理、登记大厅建设、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投诉请求:反映不动产登记机构其他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渠道
1.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的,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效能办、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拨打市长热线12345、人民网地方留言板等方式进行投诉。
2.反映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可拨打全国纪检监察 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进行投诉。
3.反映工作不规范问题的,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效能 办、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拨打市长热线12345、人民网地方留言板等方式进行投诉。
4、 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可向市政务服务部门、市信访 主管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设投诉窗口,设置意见箱、意见簿。
5、 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投诉请求的,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投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效能办投诉电话:0553-3115760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电话:0553-3121615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投诉电话:0553-2960007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电话:0553-5858206
三、处理程序
(一)投诉内容属本部门处理范围的,承办部门依法依规按 照工作流程进行调查,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
(二)向相关部门投诉的,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情况;
(三)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相应投诉渠道。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