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防车位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

发布日期:2021-04-19 14:49 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陶刚 浏览次数:

不动产登记一般依申请而启动,经受理、审核、记载登记簿完成登记,向权利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芜湖市市区地下空间利用和房地产登记暂行办法》(芜政办[2013]1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购买非人防车位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应由车位开发建设企业在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待开发企业领取不动产初始登记后,购买车位的买受人可与开发企业共同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初始登记证、不动产买卖合同、税收完税证明等转移登记材料,领取各自不动产权证书。来电人可咨询开发企业相关事宜。相关不动产登记事宜,请咨询0553-3836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