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办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3-19 16:44 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许甜雨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自助服务区的安全运行管理,提高自助设备运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自助服务区是中心利用计算机、通信、机电等高科技现代化设备,向办事群众提供自助办理审批业务的场所,由自助上网服务区、自助服务区两部分构成。

第三条 自助上网服务区可为办事群众提供自主办理、自主查询服务方面的服务,主要包括:网上咨询、查询办事指南及中心制度、查询窗口电话及投诉等功能;自助服务区可为办事群众提供基于自助机的智慧服务,主要包括:不动产权证明出具、不动产信息查询等。

第四条 自助服务区的秩序管理是保障其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自助服务区的管理一般分为现场管理和业务管理。现场管理由各业务科室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预防区域内争吵事件的发生、人员的疏导等;

第五条 自助服务区的设备维护是保障其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自助服务区的设备维护一般分为日常维护和专业维护。日常维护一般由设备管理人员承担,负责区域内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更换及维护;专业维护要由受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或供应商的硬件人员承担,确保设备的高运行率。

第六条 自助服务区设备的清洁与日常维护是其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自助服务区设备的清洁由各科室值日生负责,中心综合科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一)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清洁,保持设备整洁、桌面常新;

(二)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设备联合巡检,对自助设备全面检修、维护保养。

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配备的专属本部门业务权限的自助服务区计算机设备的开关机由各职能部门自行负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用电安全。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配备的专属本部门业务权限的自助服务终端的设备维护由各职能部门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