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发布日期:2023-05-25 11:04 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陶刚 浏览次数:

    贯彻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相关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
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监督执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和计划,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3115697
负 责 人:许天语

办公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A区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序号 机构职能目录名称
1 贯彻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
2 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相关考核标准。
3 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
4 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5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监督执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
6 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
7 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
8 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9 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和计划,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名称 贯彻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
法定依据 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50号)
实施部门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运行流程 1.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统计政策和标准;
2.按照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
3、监督考核。
运行要件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具体政策及工作标准执行
责任事项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具体政策及工作标准执行
名称 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相关考核标准。
法定依据 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50号)
实施部门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运行流程 1.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制度;
2.编制资产负债表;
3.提交成果。
运行要件 目前上级主管部门尚未出台具体政策及工作标准
责任事项 目前上级主管部门尚未出台具体政策及工作标准
名称 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
法定依据 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50号)
实施部门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运行流程 1.受理;
2.审查;
3.报批。
运行要件 1.申请材料;
2.审查表;
3.批准文件(会议纪要)。
责任事项 1.制定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计划;
2.办理划拨、出让、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
名称 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法定依据 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50号)
实施部门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运行流程 1.受理;
2.审查并提出处置建议;
3.报批。
运行要件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具体政策及标准执行
责任事项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具体政策及标准执行
名称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监督执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
法定依据 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50号)
实施部门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运行流程 1.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各项政策和市场交易规则;
2.依法依规办理有偿使用,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3.监督考核。
运行要件 1.申请材料;
2.审查表;
3.批准文件(会议纪要)
责任事项 1.对有偿使用申请进行审查并报请批准;2.对交易规则进行审查
名称 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
法定依据 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50号)
实施部门 自然资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运行流程 1.了解市场动态,及时采集、维护地价监测数据;
2.形成季度、年度数据分析报告。
运行要件 监测点数据资料
责任事项 1.定期发布地价动态监测数据;
2.定期上报分析报告。
名称 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
法定依据 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50号)
实施部门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运行流程 1.在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出让合同信息;
2.及时录入履约信息;
3.对未按期履约的受让人实施失信惩戒。
运行要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责任事项 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并对失信人实施惩戒
名称 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法定依据 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50号)
实施部门 自然资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运行流程 1.启动土地分等定级及公示地价更新评估;
2.初步成果审查、验收;
3.成果发布、执行。
运行要件 1.土地分等定级及公示地价更新初步成果;
2.验收批复;
3.发布文件。
责任事项 定期更新土地分等定级及公示地价成果
名称 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和计划,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法定依据 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50号)
实施部门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运行流程 1.组织推动;
2.督促落实;
3.监督考核。
运行要件 各县(市)区、开发区土地供应数据
责任事项 按要求定期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实施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