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科

发布日期:2023-05-25 11:04 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陶刚 浏览次数:

    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监督实施。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指导县(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负责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3119013
负 责 人:童身权

办公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A区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1 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2 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监督实施。
3 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并监督实施。
4 指导县(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5 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
6 负责市规土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名称 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50号);
3、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实施部门 国土空间规划科
运行流程 1、组织编制;
2、报省政府审批;
3、监督实施。
运行要件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
责任事项 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对外发布工作。
 
名称 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监督实施。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50号);
3、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5、芜湖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6、芜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实施部门 国土空间规划科
运行流程 1、组织编制;
2、报市政府审批;
3、监督实施。
运行要件 规划文本。
责任事项 负责规划文本编制、报批、公示工作。
 
名称 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并监督实施。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50号);
3、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实施部门 国土空间规划科
运行流程 相关内容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运行要件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
责任事项 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对外发布工作。
 
名称 指导县(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50号);
3、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4、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实施部门 国土空间规划科
运行流程 1、组织成果审查;
2、报市政府审批。
运行要件 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
责任事项 审查规划成果,组织县市按程序报送市政府审批
 
名称 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实施部门 国土空间规划科
运行流程 1、资质申请;
2、资质审批;
3、监督管理。
运行要件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责任事项 对本市持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审核、管理。
 
  名称 负责市规土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4、芜湖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5、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实施部门 国土空间规划科
运行流程 1、议题申报;
2、议题初审;
3、上会预演;
4、议题审签;
5、召开会议;
6、会议纪要。
运行要件 1、议题审签表;
2、会议记录;
3、会议纪要
责任事项 1.负责市规土委员会议事规则、工作规则的起草及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市规土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工作,包括会议筹备、议题提交、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等工作;3.执行市规土委员会的决定,处理闭会期间日常工作;
4.负责对拟上会项目的审议事项的初审工作;
5.负责市规土委员会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6.负责贯彻执行市规土委员会审议或议定事项的协调、督办工作;
7.负责向社会公布市规土委员会审议或议定的事项(保密事项除外);
8.负责承担市规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